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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放宽提取政策,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缴交职工本人
及配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相应手续按年分类提取住房公积金;遭遇车
祸、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根据实际发生的
医疗费用总额或住房损坏程度确定;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事项,为支付物业管理费的缴交职工办理提
取业务。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购买新住房、购二手住房、异地购住房、棚改房、私产变公产房
等,如本人和配偶账户存储余额不足,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患
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遭遇车祸、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缴存职工,在本人账户存储余
额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提取配偶和同一户口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放宽提取年限和金额:缴
交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年限由一年放宽至五年,且不超过五年
期限的,同一购房行为可每年提取一次。放宽了提取额度,特别是对棚改房缴交职工,根据住房面积
分别增加提取3万元~5万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37 643万元,较上年增加提取金额22 503万元,
增长148.6%。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78.28%,保证了一大批缴交职工的涉房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