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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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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
俄两国《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和《中国水生生物
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渔民受教育面达98%以上,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案件的发生。全市共审核发
放《渔业捕捞许可证》155本,检验渔船275艘,其中机船212艘,船检率100%。全市共出动检查车(船)94
次,247人次,重点查处无证捕捞、禁渔区和禁渔期捕捞、使用非法渔具渔法捕捞、越界捕捞、销售违法网具
和经济幼鱼、使用禁用渔药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案件59起,没收拉、张、趟网62件,其他违禁
渔具80件,迷魂阵5处,土梁子4处,船5艘、橡皮艇19艘、没收船尾机2台,总价值10万元。边防委成员单位
密切配合共同对界江渔业生产进行联合检查,边境渔业水域秩序井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遏制禁用渔药和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市农委会同安监、海事、交通等部门,深入重点渔区开展“三无”
渔船治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以及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