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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林地管理监督

开展林地管理监督


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落实《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流程》工作部署和《伊
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整治林地“三乱”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林地管理监督力度,保护
林地资源安全,专员办结合伊春实际情况,将征占用林地管理纳入监督工作。6月,对各林业局开展了占用林
地专项监督检查。对伊春林管局各林业局卫片判读疑似非法侵占林地现地核查工作进行了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