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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存

粮食储存


2015年末,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60.51万吨,市级储备盐600吨。超过国家规定销
区储备6个月的标准达到32个月的粮食应急储备量;储备盐可满足全市15个月的口盐供应。落实社会应急储
备,全社会成品粮月均库存0.61万吨、食用植物油0.11万吨,分别是全市人口16天和29天的口粮口油标准,
全市17个县(市)、区全部超标准完成市政府规定的7天~15天社会成品粮储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