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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


2015年6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的通知》要求,取消行政审批57项,调整为其他非权力事项23项,保留行政许可7项。开展法治税务示范
基地创建试点工作,设置制度建设、工作决策、监督问责、争议化解等10项指标72项考核内容,对各县(
市)、区(局)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确定一个单位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申报单位。落实税收执法
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开展年度执法督察工作,规范税收执
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