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015年,全市地税落实“小微企业”等营业税优惠9 952户,免征营业税1 395万元;落实“棚
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回迁安置房屋54 973户,核准暂不征税费17 300万元;落实“天保二
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 720万元,减免房产税267万元;落实创业就业税收政策17万元。下放城镇
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为421户企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 062万元。开展“便民
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
化建设,实行导税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开展“星级服务评比”等活动,在市
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设窗口,并将业务范围拓展为全部涉税业务。深化国、地税合作,启
动“四证合一”“一证一码”,联合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拓展财
税库银横向联网服务,实行税费同步划缴,推行划卡缴纳税费、银行批量扣缴、银行端查询缴税等网
上办税服务,上线运行率达96%,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和缴纳税费。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服务和短信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税收咨询、辅导和涉税提醒、催报催缴等服务。
(杨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