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对7家县区级实体化仲裁机构管辖范围重新划分,推行跨区域管辖。
在确保公正的同时,使各地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处理案件,提高仲裁办案效能。为申请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的农民工及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经与司法局研究协商,决
定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年末,全市共收到仲裁申请372件,
符合受理案件条件的共249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249件,结案率为100%,涉案金额636.99万元,
接待咨询1 202人。在已结案的249件案件中,调撤案件137件,调撤率49.4%,其中市本级调撤率
为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