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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到位

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到位


2015年7月21日,将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更名为不动产登记局,为伊春市国土资
源局内设机构,级别为科级单位,把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划入不动产登记局。10月26日,根据
伊编〔2015〕11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伊春市国
土资源局,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将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职
能、人员和编制整体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市国土资源局、资源林政局、畜牧兽医局承担
的土地、林地、草原登记的具体经办职能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截至年末,不动产登记中心
人员已全部划转到位。铁力市、嘉荫县已分别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兆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