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教育行风
改善教育行风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政策,中小学校普遍实施阳光分班、均衡编班,遏
制义务教育阶段“不足龄学生入学”“大额班”等问题。贯彻《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
为若干意见》精神,分别与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下发《关于
严禁普通高中乱收费乱补课的紧急通知》,高中学校停止收费补课。下发《关于规范中小学生到
离校时间的通知》,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和
管理,基本消除侵权盗版和违背学生意愿强制订购的现象。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在全市组织开
展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通过组织学习
教育、签订责任状、教师做出承诺、开展师德宣誓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通过明察暗访和受理群
众举报,先后处理违规案例17起,处理违规补课教师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