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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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站)对部分林场所、村屯合并、撤销和棚户区改造、旅游开发
建设等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规划进行全面检查和复核。开通市博物馆门户网站,
充实讲解员队伍。7月31日,市博物馆(市文管站)投入资金15万元,在图书馆承办“兴安烽
火——伊春抗战史实展”,共展出图片150张,文物40件,展期1个月,参观人数3万余人次。
该展览又于7月7日~8月6日,在厦门市陈嘉庚纪念馆展出,观展人数5万余人次,当地几家新
闻媒体分别对该活动进行报道。编辑出版《勿忘历史 珍惜和平》一书。该书收录伊春市境内
已发现重要的49处东北抗联革命遗址和58处侵华日军罪证遗址,共3万余字,近200幅图片。
博物馆于8月18日面向社会开放,共接待观众5.5万余人。对馆藏的恐龙化石、猛犸象化石、
披毛犀化石进行修复、保养。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开展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散
发《博物馆条列》、“文物保护法”等宣传单1 000余份。9月14日,承办2015年黑龙江省讲
解员岗位技能比赛,伊春市博物馆讲解员陈琳获二等奖、付瑶获三等奖,伊春市文化广电新
闻出版局、伊春市博物馆分获团体优秀组织奖。对文物行政执法项目、执法工作流程、行政
责任权利确认等工作进行审核,全市文物行政审批、审核四项,待批的有13项行政权利:行
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配合省基建考古调查办及省文
物考古研究所文物调查勘探队,完成国网伊春供电公司关于华能伊春热电厂送出输变电工程
用地文物调查勘察工作。完成全市各类博物馆三级文物及一般文物的鉴定工作。完成文物电
子账建立工作,全市11家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信息均已录入数据平台。截至7月30日,伊春市
文物收藏单位共录入文物1.17万(件/套),其中珍贵文物1 427(件/套),已全部完成文物
数据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