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3·15”活动
开展“3·15”活动
消协通过信息网络平台、《伊春日报》《林城晚报》、伊春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首先公布“2014
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相继刊登和播出“3·15”系列宣传活动。发送消费警示、宣传标语共计30余条,
各类宣传文章3篇。电视台、电台分别在3月11日~16日的“新闻联播”“林城您早”等栏目报道全市工商
系统和全市消协开展“3·15”系列活动。3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消协召开
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会议发布2015年中消协“年主题”,解读国家新出台
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并对市消费者协会2014年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2014年伊春市消费者
投诉热点情况进行通报。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月执法检查行动,开展纪念“3·15”国际消
费者权益日宣传一条街活动。2015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计接待受理消费者来访、来电、咨询、举报
547件,与2014年同期564件相比减少17件。其中,投诉376件,咨询158件,电话举报13件,涉及的消费争
议金额为10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信产品;
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食品、烟酒饮料类;装饰装修材料;汽车投诉;珠宝首饰。3月15日上午9时30分,
政府在市区东步行街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农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司法
局等19家执法单位、 33户企业参加活动。全市各县区工商局和消协均在当地同一时间举行宣传活动,设立
咨询台和投诉台。全市工商系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车辆15
台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手册1 000余本,设立彩虹门21个,宣传条幅30余幅,12315消费者申诉举
报中心及活动现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420件。全市消协组织在活动月期间共设立“3?15”宣传咨询服
务台21处,假冒伪劣商品曝光6台,法律咨询台1处,宣传板21块,宣传横幅43条,过街彩虹桥21处,发放宣
传单、法律知识手册1万多份,现场接待咨询70余次,受理投诉3起。在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发布消费提示和
警示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