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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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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区受理、审核及民主评议,将327户595名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年累计为城乡低
保对象2 801户4 977人发放低保金1 700万元;严格落实“救急难”制度,为全区1 000余户各类特殊困难家庭
发放各项临时救助资金40余万元;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18名,发放助学资金5.4万元;提高医疗救助比例至70%,
最高救助标准由每年1.2万元提高到3万元;通过资助低保对象参保、为低保对象发放门诊补贴等方式,全年救
助困难群众9 33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0余万元;继续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将全区城市低保最高标准由440
元/月/人提高至500元/月/人,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97元提高至322元。农村低保最高标准由2 700元/年/人提高
至3 500元/年/人,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24元提高至153元;为解决老有所依问题,为入住公办福利院的所有老年
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全年新农保参保人数达217人,城居保参保人数达
227人;全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4.8万元;完成辖区西铅、西钢集体知青工身份认定3 329人;全年发放社会保
障卡1.5万张,采集人员信息6 119名。全区参保单位106个,参保人数18 712人,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832.8万元;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 800人,征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750.4万元;城镇新增就业
完成年指标109%。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年指标的110%;城镇登记失业率3.9%;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42个。发放
失业金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