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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7月,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简称市委纪委),设委员8人,书记牟
海波(市委组织部部长兼),副书记高可际(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委纪委未设置办事机构。
9月,配备1名县团级秘书。市委纪委在市委指导下进行工作并向省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其主要
任务是:维护中共七大《党章》的规定,检查党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
受理审查并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纪的处分或取消其处分;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
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执行党的决议与政府法令,以实现全党统一与集中。市委纪委有权改变下
级纪委的决定。1954年12月,市委纪委书记贺瑞林。内设办公室。

  1956年4月,中共齐齐哈尔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监察
委员会设11名委员,书记谢励(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副书记王品一、沈如月、房延甫。1957年
4月,市监委由委员制改为常委制,设常委5人。市监委在市委指导下进行工作。

  1958年8月,中共齐齐哈尔市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市监委由11名委员
组成,设常委5名,书记谢励(兼),副书记王品一、沈如月、房延甫。市监委由中共嫩江地委
领导。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及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
议》,向全党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检查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保证党的各项任务完成。市
监委有权检查下级党的组织有关违反《党章》、党纪和违犯国家法律、法令案件,并向同级
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办事机构增设监察处,并在市、区机关、企业、党委、党总支中建立监
察组织,在18个基层党委设立基层监察委员会。

  1959年8月,根据省委指示,中共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改称为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监察委
员会,为市委的一个工作部门,编制9人。机构增设审批组,监察组改为检查组,撤销办公室,
改设秘书处。基层监委发展到30个,监察干部由59名发展到82名。市委监委的主要任务是:
围绕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开展党风党纪
教育,并检查处理违纪案件。市委还特别要求监察工作要保证全市钢铁、机械生产“大跃进”。

  1960年4月,地、市委监察委员会合并为齐齐哈尔市委监察委员会。监委书记谢励,副书
记王品一、邢连义、沈如月、鲁鹏。7月,市委监委由14名委员组成,设常委7人。合并后的齐
齐哈尔市委监委在齐齐哈尔市委和黑龙江省监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有办公室、检
查处、审批处,编制24人。基层监察委员会增至48个;139个人民公社配备了专职监察员,全
市监察干部增至317名。

  1961年9月,中共嫩江地委和齐齐哈尔市委分设。分设后的齐齐哈尔市委监委书记谢励(兼),
副书记翟玉云、王永祜。12月,中共齐齐哈尔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委监察委员会。市
委监委会由14人组成,设常委7人,由市委书记处书记张蒲家兼任市委监委书记,市委监委受
中共嫩江地委监委指导。办事机构中,检查处改为监察处,编制12人。全市基层监察委员会30
个,专职监察干部82名,1963年3月增至106名。

  1964年4月,中共齐齐哈尔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委监察委员会。市委监委由14人
组成,设常委6人,专职书记鹿峻林,副书记翟玉云、王永祜。市委监委由省委监委直接指导,
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监察委员会机关的决定》和省委指示,市委决定市委监
委向市公安局、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派驻监察组,为市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受市委监委和
派驻单位党委的双重领导。

  1966年9月,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各级党的监察机构被撤销。

  1972年2月,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恢复。8月,市委决定在市委组织部内设纪律检查处,具体
负责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检查处理工作。1975年8月,成立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纪律检查部,王
永祜、张哲、王承舜任副部长,王永祜主持工作。

  1978年6月,市委纪律检查部为市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工作,鹿峻林任
部长。1979年4月,中共齐齐哈尔市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选出27名纪检委员,组成中共齐
齐哈尔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黄生,副书记鹿峻林、王文奎、王承
舜,秘书长李洪范。市委纪委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工作。1980年,改为受市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
以市委为主。办事机构设办公室、纪律检查处、案件审批处、申诉控诉处、调研处,编制30人;
有88个市直党委和局属县团级党委建立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

  1983年10月,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为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路振武任书记。12月,中共齐齐哈尔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选出29名纪检委员,组成中共齐齐哈尔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常委9名,书记路振武,副书记刘宝钧、王文奎、王振华,秘书长王振
华(兼)。1984年2月,李树德任秘书长。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工作机
构由处改为室,即办公室、调研室、案件审批室、信访室;增设党风党纪教育室。市纪委主
要工作是:围绕全市开展的整顿党风、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并根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
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向党员进行廉洁、反腐蚀教育和检查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

  1985年1月,嫩江地区、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并为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
会,鲁鹏任书记。8月,市委对市纪委班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市纪委领导班子是:书记鲁鹏,
副书记王振华、刘宝钧、王文奎、张凤阳。根据中纪委、省纪委指示,建立市纪委驻市金融系
统纪律检查组,协助市人民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中国银行、市保
险公司等单位党委(党组)进行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党纪教育。11月,市委任命李文山、吕德福、
姚金波为市纪委常委。合并后的市纪委仍在市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除原
设6个室外,增设纪律检查二室、三室、四室及干部管理室。至年末,全市基层纪律检查委员
会383个,配备专职干部412人。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纪(监)委领导成员名录












注:1966年9月市纪检委撤销。1975年8月重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