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一战线工作 民主党派工作 1956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要求有关党委要认真做好帮助民主党派
建立地方组织和发展成员的工作。齐齐哈尔市委按照省委的指示精神,将民主党派工作纳入日
程,开始帮助民主党派建立和发展组织。市委批准统战部提出的《关于开展民主党派工作规划
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对象:民革以原国民党军政人员为主;民盟以教
育界中老教师为主;民建以工商界代表人物为主;九三学社以科研、医务界人士为主。下半年,
市委提出要认真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开展统一战线政策的思想教育工作,加
强对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以统战部为主,吸收文教部、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领导
组成发展民主党派成员临时工作组,先后建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齐齐哈尔市筹委会、中国
民主同盟齐齐哈尔市筹委会、中国民主建国会齐齐哈尔市筹委会、九三学社齐齐哈尔分社筹委
会。8月3日,市委责成有关部门拨款、拨房,解决民主党派活动经费及办公地点。8月6日,市
委批准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编制12名(民革2名、民盟3人、民建4人、九三学社3人)。至年底,
4个党派共发展140名成员。
1957年5月,市委在贯彻全国第七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我们对民主党派不应冷淡,
要了解他们,有事同他们商量,这就是最大帮助与合作”。为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统战部协
助民主党派分别组织其成员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召开民主党派中上层
代表人物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共产党工作的意见,诚恳接受监督。共产党开始整风
后,市委成立民主党派整风领导小组。7月15日,市委召开各民主党派筹委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就民主党派如何进行反右斗争进行协商。经协商确定,4个民主党派分4片开展鸣放、辩论,摆
事实讲道理,坚持说理斗争。后来,在反右严重扩大化的情况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受到严重损害。
1958年9月下旬,市委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协商各民主党派召开第一届全体成员
大会问题。年末,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第一届全体成员大会,选出民革齐齐哈尔市委员会、民
盟齐齐哈尔市委员会、民建齐齐哈尔市委员会、九三学社齐齐哈尔分社委员会。届时,各民主
党派成员发展到307名。
1960~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市委统战部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政策,调整关系,帮助各
民主党派成员克服困难,同共产党一道共渡难关。1960年11月,为深入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和省
委召开的民主党派“神仙会”精神(即座谈中采劝三不”: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
“三自”: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和风细雨,心情舒畅),市委指示,
结合实际情况,运用“神仙会”的方法召开各党派全体成员大会,引导和启发党派成员围绕国
际形势、国内形势、自我改造三方面,敞思想、摆问题、解疙瘩。从而,改善了共产党同民主
党派的关系,加强了合作共事。196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在各界人士中(包括民主党派)进行
“三个主义教育”(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市委统战部成立“三个主义
教育”领导小组,帮助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代表会议和全体成员大会,学习《全世界无产者联
合起来反对我们的共同敌人》、《列宁主义和现代修正主义》、《分歧从何而来》等8篇文章,
帮助他们认清形势,辨明是非,分清敌友,站稳立场,争取多数人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
减少动摇和反复,自愿地跟共产党走。1964年5至12月,市委统战部工作组在市民建、九三学
社两个党派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1965年7月,市委指示,帮助民主党派学习《农村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并组织他们的代表赴拜泉县参
观“四清”运动展览馆、农村政治文化室等,进行农村形势教育。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践踏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把民主党
派诬蔑为“反动组织”,当作无产阶级的“专政对象”。齐齐哈尔市各民主党派被解散组织,
停止活动,致使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合作共事的关系遭到严重
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责成统战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单位调查民主党派成员的状
况,分片召开基层党组织座谈会,传达中央关于统战工作指示精神,端正思想,解决对民主党
派认识上的偏见。1979年5至6月,市委帮助4个民主党派分别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平反民主党
派成员中的冤、假、错案。为4个民主党派各配备1名专职副秘书长,处理机关日常工作。1980
年5月,市委帮助4个民主党派分别召开四届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各自的领导班子。1982年5至1
2月,市委统战部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先后举行3次双月座谈会。各民主党派联合召开“为四化做
贡献”经验交流会,传达中央领导讲话,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等问题进行协商,增强各党派
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主动性。
1983年,在贯彻中央《关于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条件和干部待遇若干问题的意见》时,
市委确定一年内解决民主党派的办公用房问题;制定民主党派负责人阅读中央、省、市文件制
度;提出党派负责人需要调整的住房名单。
同年,市委帮助农工民主党在齐齐哈尔市建立地方组织。12月,农工民主党齐齐哈尔直属
小组成立。1984年,市委帮助民主促进会在齐齐哈尔建立地方组织。9月,民主促进会齐齐哈
尔支部成立。同年12月,根据中央统战部关于“引进新人”的通知精神,在4个民主党派换届
时选拔一批比较年轻、文化素质较高的新的代表人物进入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初步解决了各
民主党派后继有人的问题。
1985年,市委统战部帮助各民主党派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
一步发挥各党派成员的爱国热情和聪明才智,为改革开放服务。市委同民主党派举行双月座谈
会,动员各党派开展科技、经济咨询服务活动,鼓励他们献计献策,为经济建设服务。至此,
全市共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九三学社6个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建有84个基层支
部和小组,成员发展到920名。
工商统战工作 齐齐哈尔解放初期,市政府按照市委指示发出布告明令宣布:保护工商
业。
1946年6月30日,市政府公布的《施政纲领》中又规定:“恢复和发展工商业,奖励私人
投资,保护私人工商业”,并公布统一币制,稳定金融物价,实行自由贸易,增加电力供应等
措施,保护、扶植和发展私营工商业。这一政策的落实,使私营工商业得到复兴和发展,支援
了全国解放战争,保证了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1947年土地改革期间,市区也开展了反封建斗争。因斗争了“十四大家”大汉奸、大恶霸,
使私营工商业者惶恐不安,影响了生产经营。8月和11月,市委委员、市长朱新阳先后召开私
营工商业者大会,反复阐明市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翌年4月,市政府又发布布告:“本
市正当经营的私人工商业者,市政府坚决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5月,市委书记顾卓新在
市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要很好地执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保护与发展工商
业,使其逐渐繁荣起来,以供应军需、民用,发挥城市为战争、为农村服务的作用。”8月,
市委作出《关于工商业纠偏和整顿合作社的决定》,对在反封建斗争中被错分错划的工商业户
进行纠偏。年末,按照市委要求,市政府派人整顿与改组市工商会,使新的工商会在协助党和
政府教育私营工商业者守法经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动员加工军服,捐献器材,支援解放战
争,开展拥军优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工商业户由解放初的1 640户
增加到4 392户。
新中国成立后,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共同纲领》规定,对私人资
本主义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鼓励、扶持其发展。从1950年
起,对工商业的公私关系、产销关系和劳资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国营企业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
工定货和统购、代销。1950年,仅百货公司就与私营工业签订合同77件,总值33亿元(东北币,
下同),较1949年增加20倍。8月,信托公司一次就向车辆行业订购大车400台,总值50亿元。
年末,代销总额34亿元。国营商业帮助私营工业打破了产品滞销局面。为使私营工业提高产品
质量,扩大销路,市政府成立质量鉴定所,监督私营工业产品质量,限制粗制滥造。
在抗美援朝期间,市委加强对工商业者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组织他们订立爱国
公约。全市私营工商业户为支援抗美援朝捐献3架飞机和1门大炮。同时,私营工商业者在恢复
国民经济中,也做出了一定贡献。
1952年8月,市委针对“五反”运动后大部分私营工商业者对政策不托底,不积极经营企
业的状况,召开私营工商业者座谈会。会上,章林副市长讲明党对工商业的方针、政策。10月,
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改选市工商联合会(简称市工商联)。
1954~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市委加强了工商统战工作。1956年
1月12至19日,市委统战部派人帮助市工商联召开第二届二十八次执行委员(扩大)会议,传达
学习毛泽东主席的讲话和中央领导人的报告以及全国和省工商联委员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副
市长章林为1 800多名私营工商业者作报告。工商业者提高了认识,消除了疑虑,掀起申请公
私合营高潮。1月21日,全市工商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根据中央“包下来,包到底”和“量
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对参加公私合营的私方人员进行全面安排,共安排1 653人,其
中担任领导职务的319人。市委贯彻以思想教育为统帅,以劳动实践为基础,以工作岗位和企
业为基地的“三以”方针,对私方人员继续进行教育和改造。举办工商界社会主义讲习班,成
立社会主义政治学校,选送工商界上层人士到省社会主义学校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学习。
大多数私方人员参加市工商联成立的业余政治学校,和职工一起进行政治、时事和政策学习。
1957年6月,反右派斗争中,工商界有19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3月,在工商业
界开展整风和自我改造运动。此期间,先后召开了工商界思想改造跃进大会和工商界贯彻总路
线,比改造、比干劲誓师大会,在工商界中掀起一个“加速改造”运动。
1960年4月,工商界一些人因经济困难产生了动尧惶惑情绪,市委向工商界传达民建中央
和全国工商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关于工商业者要
“顾社会主义一头,倾向社会主义一边”(简称“顾一头,一边倒”)和党对工商业者实行“包
下来,包到底”的政策。同时,组织私方人员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和时事、政策,使私
方人员提高了改造自觉性。
从1963年2月开始,在工商界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简称“三个主义教
育”)。1965年4月,以市民建、工商联委员联席会议名义,集中进行“三个主义教育”,并以
“反复动员,多次诱导,骨干带头,先行示范”的方法,使一些人承认“复辟性大反复”,支
持和同情“三和一少”(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少打仗)和“三自一包”(自由市场、
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形成人人过关认帐的局面,并对一些人进行了不适当的批判。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有的私方人员被抄家游斗,下放劳动,《定息证》被焚烧。但是,
绝大多数私方人员没有动摇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1966年9月30日,按国务院决定,停
止发放私方人员的定息。之后,各公私合营企业先后摘掉了公私合营牌子,改为全民所有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1980年开始,由市委统战部具体负责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从
1 590名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小商、小贩、小业主和其他劳动者1 464人,占原工商业者总数
的92.1%;平反了32人的冤、假、错案;为301人恢复职务;退还17人被挤占的房屋;处理15
人被查抄的财物;清理了个人档案中整风交心和“三个主义教育”中的检查材料。此外,市委
根据中央统战部、组织部《关于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原工商业者的
代表人物分别作了政治安排。至1983年,工商业者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
市人大代表8人;省政协委员5人、市政协委员18人(其中政协副主席1人)。
1982年4月29日,经市委同意,市工商联召开第六届执行委员会,正式恢复工商联的组织
活动。
1985年开始,市委统战部帮助市工商联在市属各县进行会员登记和建立会员领导小组。同
年10月,协助市工商联开展吸收新会员的试点工作。至12月末,批准吸收52名新会员。
民族统战工作 1946年6月,齐齐哈尔市临时参议会通过的《齐齐哈尔市施政纲领》第
九条提出:“提高少数民族政治地位,改善其生活,尊重其人格。”7月,在反奸清算斗争中,
六区区委发动回族群众召开回民大会,取缔回民董事会,成立齐齐哈尔市回族贫民联合会。
新中国成立后,市委将民族统战工作纳入日程。1952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7月,省委按《纲要》要求,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达斡尔族聚居的卧
牛吐进行建立民族自治区试点工作。8月18日,达斡尔族自治区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省
政府主席于毅夫代表省委、省政府宣布:龙江县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正式成立。会上,达斡
尔族干部茫哈当选为自治区区长。
1953年5月,在市首届青年代表大会上,推举达斡尔族青年、市民族中学副校长卜林为出
席全国第三届青年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5月,市委根据齐齐哈尔市少数民族人口剧增和民族工作任务加重的新情况,建立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由市委统战部部长王萱禄兼主任,市民政局局长阎春宝和民族中学副校长
卜林兼任副主任。民委下设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干部。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民委专门负责
民族事务和民族统战工作。
1956年7月,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更改相当地区民族自治区的指示》,市委作出“将
卧牛吐、达呼店、大民、虎尔虎拉4个小区合并为县级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和建立莽格吐、卧牛
吐、雅尔塞、梅里斯、杜尔门沁达斡尔族乡”的决定。9月,撤销了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
11月18日,市委批转统战部《关于更改达斡尔族自治区工作的问题与今后意见的报告》中指出:
“各党委、总支部应对所属部门中的兄弟民族职工的工作、生活与风俗习惯等,经常予以注意
并适当照顾,以鼓励和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性。”在12月召开的市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中,有43名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5%,会议选出的27名市人民委
员中有南景元(满)、白文达(回)、马尔淑(蒙)、茫哈(达)、海殊英(回)5名少数民族代表,占
委员总数的22.2%。
1957年6月,在反右派斗争中,民族统战政策受到破坏。在省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把政
协委员卜林提出的区域自治要求当成“右派言论’进行批判。继而在市政协一届三次全会上,
对卜林又进一步揭发批判。市委整风领导小组将卜林定为“右派分子”,并将与卜林有关系的
人员定为“卜林反党集团”。反右斗争扩大化伤害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时,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被改为齐齐哈尔市郊区,5个达斡尔
族乡因分别归属各人民公社而自然消失。郊区的少数民族村在“一平二调三收款”(贫富拉平,
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的上调;银行把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的“共产风”
中“归大堆”(归人民公社大堆),致使少数民族村的农业生产受到极大损失,少数民族的利益
受到损害。
1960~1963年,市委着重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无产阶级民族观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1960
年3至4月,举办有50多人参加的达斡尔族干部共产主义教育训练班。同时,在梅里斯区举办有
36人参加的少数民族(达斡尔族、满族、蒙古族)干部训练班。1962年8月,召开有市直属党委
统战部部长、城市公社副社长、民政科长和有关部门党员负责干部150多人参加的民族工作会
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人员检查了民族政策贯彻情况,明确了民族工
作任务。1963年2至4月,市委统战部和民族宗教局党组举办两期少数民族党员干部训练班,深
入学习民族政策,培养和提高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国际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统战工作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市公检法军管
会成立的所谓“内人党”(“文化大革命”期间,内蒙古地区开展的所谓揪“内蒙人民革命党”
事件)专案组,对达斡尔族干部卜林、茫哈、吴维荣等17人拘留审查半年之久,使他们精神和
肉体上遭受摧残。在经济上,不顾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特点,强调“以粮为纲”,搞一刀切,
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准个体养牛,限制集体养牛。市郊的达斡尔族农村多数成了“三靠”
(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队。市区内的一些企事业单位不顾民族关系和少数民
族的生产特点,在达斡尔族聚居的莽格吐、卧牛吐、长青、富国4个公社建知识青年点和副食
品生产基地39个,占地18万亩。由于挤占草原,损害了少数民族经济利益,影响了民族团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领导。1979年12月,召开全市统战工作
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民族政策再教育的指示》精神。1980年初,市委批转宣传部、统战
部《关于进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报告》,各级党组织进行了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
1981年6至7月,市委组织由市委秘书长路振武、市政府副秘书长董介臣为首的民族政策执
行情况检查组,到梅里斯、富拉尔基、建华3个区少数民族聚居的5个公社、7个生产大队进行
检查。8月,市委听取检查组的工作汇报后确定,莽格吐、卧牛吐两公社执行“以牧为主,农
牧结合”的生产方针。此后,使少数民族的经济得以恢复。同年,给“卜林反党集团”和“内
人党”案件中受害干部、群众进行了平反,落实了政策。
1982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接见全
国少数民族参观团负责人时的讲话,听取市民委工作情况汇报,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在会
上作经验介绍。市委副书记崔薪传讲话指出,要认真学习党中央的指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
领导,防止和克服大汉族主义,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改变少数民族地区落后面貌。
1983年6月,召开市首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对43个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191名先进个人予
以命名表彰奖励,有6个单位和4个先进个人在大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同年,先后有南景元、
卜林、吴维荣、鄂志明等10余名少数民族人士担任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任、区人大副主
任、副区长以及县团级单位负责人。同时,卜林和吴鼎和被选为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九届人
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60人,占代表总数16.2%。
1984年3月13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杜尔门泌、卧牛吐、莽格吐3个公社建制,
恢复为达斡尔族乡。梅里斯、富拉尔基两区设立民族宗教局。同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
族“休养生息”的政策,市政府对全市58个少数民族生产队减免粮食征购任务及农业税。为尽
快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和各项事业,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市定期发放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和发展资金。仅1980~1985年,就向民族乡、村拨款145万元,用于经济
发展。1985年,民族乡、村的各项总收入达2 651.8万元,人均收入363.2元,分别比1980年增
长6.2倍和1.3倍。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仅奶牛存栏就比1980年增长3.2倍。
解放后,全市共成长起900多名少数民族科技专业干部和3 000余名少数民族党政干部。有
3人分别当选为第三、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23人当选为历届省人大代表;212人当选为历届
市人民委员和人大代表;179人被推荐为历届市政协委员。
宗教统战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市委和市政府坚持贯彻共产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
由于当时土改运动和反封建斗争的冲击,宗教职业者和教徒群众对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多有误解,
心存疑虑。有的另谋出路,大多不敢暴露身份,形成僧走庙空的局面,宗教活动大为减少。
新中国成立后,宗教活动逐步增多,宗教工作亦得到逐步加强。1951年11月,市委召开常
委会议,重点讨论有关推动天主教和基督教“三自”(自治、自传、自养)革新运动问题。1952
年初,全国政协发出《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运动的决定的通知》后,市协商委员会学习
委员会在宗教界成立学习中心组,吸收各教派的领导骨干参加,学习时事政策,提高政治思想
觉悟,增强反帝爱国观念,积极参加“三自”革新运动。
1952年6月,市委召集基督教代表座谈会,学习周恩来总理在全国基督教问题座谈会上的
讲话精神;学习和座谈全国政协委员、宗教界著名爱国人士吴耀宗先生的宣言《中国基督教在
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同时,以到会各教系代表为发起人,发表书面声明,号召全市基
督教徒响应吴耀宗先生的宣言。这个活动推动了宗教改革。
1954年7月,在市政府设宗教事务处,以加强宗教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升斗兼处长,
并配备2名专职干部。
1958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在宗教界开展爱国守法教育,先后建立天主教爱国
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教职人员和教徒在爱国爱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
指引下,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伊斯兰教除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外,还进行了宗教制度改革。同
时,佛教、道教也恢复了宗教活动。
“文化大革命”中,宗教工作机构被取消,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遭受无情打击,宗教活动
被迫停止。1976年3月,市委为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在统战部设民族宗教处,各教派逐步
恢复宗教活动。
1979年8月,市委在听取省、市委统战部联合调查组的汇报后决定,开放伊斯兰教清真寺,
恢复政府的宗教工作机构,并向全市各党委印发宗教工作教育提纲。1980年,市委把宗教工作
纳入日程,加强了领导。省、市共拨款20万元,修复了清真寺,回族穆斯林群众高兴地说:
“党的政策又回来了。”天主教、基督教的活动场所也得到初步改善。
1982年3月,市委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
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并集中检查总结全市宗教工作,清理和纠正了“凡是宗教问题都当成阶
级斗争问题来处理”的错误认识。10月中旬,市委常委会议听取统战部“关于全省宗教工作会
议精神和贯彻意见”汇报后,成立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恢复宗教事务处,为各宗教
的爱国会组织配备专职干部。10月底,市委第一次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党进行一次宗教政
策的再教育。会后,组织全市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职业者学习《红旗》杂志发表的《党在社
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政策》文章,使与会人员认识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的一贯长
期不变的政策。
1983年,市委认真贯彻中央1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争取和
团结信教群众,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至1985年,全市共修复、开放寺庙、教堂13座,简易宗教
活动场所10处;退还被挤占的宗教房产28 000平方米,占应退教产的64%;宗教神职人员政治
上、生活上得到了妥善安排,有18名重新返回寺庙、教堂主持宗教活动,14名安排为市、区人
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宗教界冤、假、错案全部予以纠正。此外,有关部门协助各宗教团体从甘
肃省为伊斯兰教请来一名阿訇,培养一名阿訇;天主教自选自圣了一名神甫;基督教封立了一
名牧师;选送5名青年到沈阳神学院、经学院学习。各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在各自的活动场所
内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依法打击了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取缔了非法宗教活动点。市委
通过统战、宗教事务部门加强同宗教界的联系,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提
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觉悟,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发挥他们的作用。
0000034;[/$$p]
归侨、侨眷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朝鲜战争爆发,大批华侨从朝鲜归来;南厂北迁
及扩建、新建工厂在招收的工人和国家分配的技术人员、大学生中,也有一部分归侨、侨眷,
使齐齐哈尔市的归侨、侨眷逐渐增多,侨务工作逐渐开展起来。
1955年10月,市委选送建华厂技术员、缅甸归侨周珠风出席全国侨联第一届代表大会。周
珠风回齐齐哈尔后向归侨传达大会精神,并在市青年联合会中建立归侨小组,开展归侨组织活
动。1956年6月,市委根据中央精神,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检查对侨务工作的认
识问题。会后,向归侨所在单位传达贯彻了会议精神。
1958年,市委成立侨务工作行政管理机构,纳入政府序列,由市民政局负责。当年,选派
实验中学教师、泰国归侨谢飚出席全国侨联一届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同时安排他为市人大代表。
1959年7月,归侨作为一方面人士参加市二届政协。同年,建立归侨工作组,组织归侨、侨眷
参加学习、参观、旅游及各种座谈会,提高归侨、侨眷的爱国主义觉悟,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
极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归侨、侨眷被认为是“海外关系”和“不可重用”的人,有的因被
列入大案要案而被揪斗、关押,严重挫伤了归侨、侨眷爱国主义积极性。1973年,市委、市政
府根据国务院[1973]97号文件转发《上海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情况报告》精神,召开侨务工作会
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落实侨务政策的工作,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
1979年,市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对归侨、侨眷“政治上彻底平反,经济上适当补偿,工作
上合理使用,生活上妥善照顾”的精神,成立市侨务工作办公室,由民政局代管。1981年12月,
召开市首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同时,市委、市政府为侨联解决了经费、编制和办公用房等
问题。1982年8月,将侨办列入市政府序列,成为市直属单位。同时,建立与健全侨联组织。
市委以组织部、统战部等8个单位名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侨务政策的具体规定》。同
月,召开全市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有外籍亲属的中国公民和侨务工作干部先进集
体、先进工作(生产)者表彰大会,命名表彰先进工作(生产)者125名,先进集体11个,推选出
席省表彰大会的代表16名,出席全国表彰大会的代表3名。1983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侨
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认清形势,
提高对做好归侨、侨眷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政治上充分信任,
工作上大胆使用;对其实际困难给予更多的照顾和优先解决;切实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
1984年6月,召开第二次侨界表彰大会,共表彰3个先进单位(党委)、10个先进集体(主管
侨务工作部门)、7个侨联小组,183名归侨、侨眷先进个人,23名侨务工作积极分子。由于落
实了党的侨务政策,广大归侨、侨眷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纷纷公开自己的“侨”字身份。
至年底,归侨、侨眷由1981年的1 427人增加到4 172人,增长2.8倍。同年,市委下发36号文
件,要求凡有归侨、侨眷20人以上的县团级单位都成立基层侨联会,不足20人的成立侨联小组。
至1985年,市属11个县的侨联组织先后组织38个侨联会。市委为市侨联机关定编7人,并设置
办公室和宣传联络部,安排专职主席、秘书长,充实和加强了侨联工作。共为归侨、侨眷平反
冤、假、错案38起;退还“文化大革命”中查抄物资和扣发的工资,赔偿了经济损失;对1 000
多名归侨、侨眷的人事档案进行了清理;解决住房337户;侨眷子女参军20人,升入大学72人,
就业407人,加入共产党的125人,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165人,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180人;
归侨、侨眷选为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49人,推荐为省、市、区政协委员79人;被聘为市
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7人,被选为市劳动模范6人,市“三八”红旗手6人,市直各系统的
先进工作者163人。
对台工作 50年代,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总方针进行对台工作宣传。
1954年9月,开展解放台湾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收听中央广播大会实况,并组织
市级报告员向职工作百余次报告。这些活动使群众明确解放台湾的重大意义,提高增加生产,
厉行节约,以实际行动支援解放台湾的自觉性。1960年初,建立对台宣传领导小组。至1962年
6月,共组织台属给其在台湾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写广播家信320封、专稿84篇,收集照片12套,
制录音18件。
“文化大革命”中,停止了对台工作。
1981年,对台工作开始恢复。春节前夕,市委召开台湾同胞春节座谈会,与会台胞表示要
为实现和亲人团聚、祖国统一做出应有贡献。6月,建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
委统战部。1982年,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对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去台人员进行普遍
建卡工作。经普查,全市共有去台人员553人;台湾在齐齐哈尔的亲属376户,1 562人;齐齐
哈尔市有台胞12户,45人。通过学习和座谈会等形式,对台胞、台属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
教育。同时,推选两名台胞参加省台办组织的“寻根访祖”活动,在福建的东山台湾渔民接待
站与20多名台湾渔民进行交谈,沟通了海峡两岸同胞感情。有11名台胞出席了省台胞为祖国做
贡献经验交流会;有143人次和台湾亲友通讯通汇;有3人出境与台湾亲人会面。
1984年9月,市委对台办和市侨办等6个单位联合举办侨、台、港胞“故乡仲秋圆月茶话联
欢晚会”,市主要领导参加并讲话。侨、台、港胞代表发了言,气氛和谐热烈。1985年春节前
夕,市委召开台胞、台属迎新春茶话会,市委领导在讲话中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政策,
解除思想顾虑,积极主动地和台湾亲人通信,介绍祖国的大好形势和家乡的巨大变化,激发其
爱国爱乡之情。5月,市委召开对台工作会议,市委领导作对台工作形势报告。端阳节期间,
市委组织台胞、台属代表到明月岛举行“端阳游春”一日游活动。
在落实中央[1981]44号文件中,解决了一些台属中的“老大难”案件。至1984年底,对34
起立案案件全部落实,其中台胞3起,台属31起。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全市
有起义投诚人员90人,其中需要落实政策的31人,“文化大革命”前因追究历史问题被斗的18
人。经过工作,对他们全部落实了政策,做到政治上恢复名誉,工作上予以安排,生活上予以
照顾。
1985年,接待来齐齐哈尔探亲台胞5人,协助去香港、日本与亲人会面的台属8人。11月,
接待了由香港取道回大陆探亲的王丽芳女士,王女士与离别40余年的哥哥见了面。12月16日,
召开市首次黄埔军校校友会议,16位与会人员表示愿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早日实现祖国
统一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