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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第二编 政权

第一章 概述



  齐齐哈尔从建城设治到1985年近300年间,经历了清代、民国(伪满)旧政权和人民民主新
政权的不同历史阶段。

  清康熙三十年(1691),齐齐哈尔始建城。至20世纪初,齐齐哈尔的地方政权是八旗制的副
都统衙门。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旗官制被警察机构代替。民国期间,1913~1931年,由警
察机关和市政机关分别行使治理地方的权力。沦陷阶段,市政机关被日本关东军操纵,成为殖
民政权。1945年,日军投降。1946年初,国民党派员接收齐齐哈尔的伪满政权,设立国民党市
政府,统治齐齐哈尔一百天。

  清代、民国的地方政权,对齐齐哈尔城进行了开发,发展了地方民族工商业和农业,形成
了近代城市的雏形。但在沦陷阶段,日伪政权对人民进行政治压迫和经济统制,实行奴化教育
和殖民地经济政策,使地方民族工商业受到破坏,经济发展缓慢。日军投降后,国民党市政府
在短暂的统治期间,旨在清剿城内的革命力量,根本无暇顾及城市的经济及社会发展。

  抗战胜利后,1945年11月,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齐齐哈尔市政府。1946
年4月,齐齐哈尔解放。6月,市政府联合各界进步人士,选举产生齐齐哈尔临时参议会。1948
年9月,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成为市政府的协议机关。这一时期,市政府在中共齐齐哈尔
市委领导下,带领全市人民进行反封建斗争,建设民主政权,恢复与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

  1954年,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月,召开齐齐哈尔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市人
民代表大会讨论全市重大问题,监督“一府两院”(市政府、市检察院、市法院)工作,任免政
府工作人员,在地方政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年,市人民政府改称市人民委员会(简称
市人委)。市人委在市委领导下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行使地方政权机关的权力,带领全市
人民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地方经济建设。组织支援国家重点工程,新建一批工业企业,
农业及城市建设、交通、邮电、文化教育等事业也有了新的发展。1964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
达到8.4亿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人委机关陷于瘫痪,市人民代表大会也被迫停止工作,地方政权
机关被革命委员会取代。市革命委员会在领导政治运动的同时,也组织了工农业生产和进行城
市建设。在广大干部、群众抵制左倾路线的情况下,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绩。1976年,全市
工农业总产值为14.4亿元。

  1980年,恢复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同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产生其常设机构市
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全市重大事项,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和人
事任免职能。市政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事业迅速
发展。1985年,齐齐哈尔市工农业总产值达33.5亿元,为1976年的2.3倍。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城市面貌显著改观,齐齐哈尔市成为中国北方和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