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
1946年4月,齐齐哈尔解放。6月,选举产生齐齐哈尔市临时参议会(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
政权组织形式)。临时参议会在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领导下,在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支援全国解放
战争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并为全国解放后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经验。1948年初,临时
参议会工作结束。
1949年9月,召开齐齐哈尔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各界
人民参政议政的组织形式,是市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1950年4月,召开市第
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从此届开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成为
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的政权形式。1950年4月至1953年9月,第二、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
历次会议讨论、审议市政府的工作,并对全市的经济建设、抗美援朝、惩治反革命分子等项工
作作出决议。
从1953年4月开始,在全市开展民主选举人民代表工作,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月,
召开齐齐哈尔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65年12月,一至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
召开20次会议。这一时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初步发展阶段。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历
次会议讨论、审议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并对贯彻社会主义总路
线、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重要事项作出决议。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严重冲击,各项工作被迫停止,其职能被齐
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所取代,但革命委员会没有真正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80年6月,齐齐哈尔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并选举产生常设机构齐齐
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0~1985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完善和逐步发展阶
段。这一时期。第八、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7次会议。历次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
使讨论决定全市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任免“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同时,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做了准备。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
会主义法制建设,管理齐齐哈尔地方事务和“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