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
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1980年7月3日,齐齐哈尔市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齐齐哈尔市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选举常务
委员33人;选举于健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久长等8人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
关编制30名,内设办公室及法制、科技文教、经济办公室等机构。同月,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始
办公,办公地点在永安大街108号市政府机关办公楼内。
市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标志着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的形式依法成立,它在市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对齐齐哈尔市政府行政工作的监督权,
对全市重大工作的决定权,以及对市政府机关领导人员的任免权。
1980年7月至1983年4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20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人大
常委会的职权、任务及机关建设问题;讨论有关全市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人大机关及“一府
两院”机关的人事任免。
1982年3月,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余弘达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于健的人大常委
会主任职务。同年7月,市人大机关增设城市建设委员会。
1983年5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届满。5月30日,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齐齐哈尔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33人,选举孙韬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吕纪柯等
6人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3年5月至1985年12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20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全
国人大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关系全局性的工农业生产、社会治安、城市建设、人民
生活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和决定;进行人大机关和“一府两院”机关的人事任免。
1984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中共市人大机关委员会,负责机关党的工作。同时,
增设人事办公室。3月,人大机关编制60名;办公室改称办公厅,经济办公室改称财政经济办
公室。8月,机关编制增至73名。
1985年3月,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张风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孙韬的人大常
委会主任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日常工作,对齐齐哈尔市的政府工作实行监督,在施政工作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1985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迁至新建办公楼,地址在新文路9号。
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员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