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信访工作 1946年,市政府即着手开展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陆续制定了信访工作的办法,配备专兼职
工作人员,建立和健全信访工作机构,逐步形成以市信访办为中心的信访工作网络。1949年,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秘书处各设1名干部兼办信访工作。
1951年,市人民政府秘书处设人民接待室,配备3名专职干部负责信访工作。
4月,市政府制定《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工作暂行办法》。1952年4月,重新制定《处理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暂行办法》。1953年1月,市政府第三次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齐齐哈尔
市政府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及接见人民来访工作暂行规定》。1951~1956年,共受理信访案件8
535件。其中,检举工商业者偷税漏税、偷工减料、非法经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乱纪,
以及社会上坏人坏事的占18.5%;房产、债务和婚姻纠纷占27.3%;要求就业和解决生活困难
的占11.2%。
1958年3月,制发《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各级党委、政府机关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和《办法》要求处理来信须做到及
时拆阅、认真登记、准确交办;重要来信立案催办,迅速处理;要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正确
答复;重要上访立案后要及时催办结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有结果,有
回音。同时制定《关于接待群众来访中处理无理取闹分子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个别
坚持不合理要求、长期纠缠取闹,扰乱秩序妨碍工作,在机关与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的,根据
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1963年10月,建立信访工作业务协作小组。根据各单位业务性质和地
区实际情况,全市划分8个小组。协作小组的任务是:组织信访工作业务的研究,学习党的方
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交流经验,达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在此
期间,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讨论研究信访工
作和重大案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日常领导。但这一制度实行一段后没有很好地坚持。这一时
期,有关整风、反右派斗争、“大跃进”等来信来访量增加,这类案件占信访总量的56.3%。
此外,对政府工作和干部作风提出批评建议的占17%。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革命委员会设置信访组,配备专职干部13名。1970年7月,信
访组改为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配备信访干部23名,隶属市革委会办公室。8月,市革委会批
转市革委会办公室《关于市直各部、办、局(组)处理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规定》,在全市普遍
建立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1974年9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关于“必须重视人民的
通信”的指示,对原《关于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职责范围》作重新规定。1975年11月,市信访
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副书记王志敏任组长,市委常委孙韬、黄德民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
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劳动局、信访接待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此期间的信访案件
中,在运动中受到迫害或株连,要求落实政策的占20.5%;揭发检举坏人坏事的占4.7%;精
减下放职工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要求返城的占8%;要求劳动就业和工资福利的占27%;要求
生活救济的占2.2%;属民事纠纷的占6.6%;询问政策和其它问题的占31%。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针对信访量骤增,案情日益复杂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加强信访
工作领导,建立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和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信访积案大会战,迅速处理大
量积案,落实党的政策,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1978年8月,设齐齐哈尔市信访
办公室,编制13名,受市委办公室和市革委会办公室双重领导,归口市革委会办公室。1979年,
恢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规定每周二、四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由一名市委常委或市
革委会副主任负责值班接待。周二接待,周四研究处理。处理案件时,吸收有关部、委、办负
责人参与归口处理。对复杂的重大案件,由信访局先向值班领导汇报案情,并指派人员负责接
待登记、记录。1979和1980年,信访量大,处理难度也较大。两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3 673件次。
此期间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有83人,集体上访有36批、585人。
1979年3至9月,全市集中领导、集中力量,开展处理信访积案大会战,共抽调部、局级干部106
人,处、科级干部387人,一般干部2 990人,组成800多个包案组。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组织37
个检查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就地办案。全市共平反改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
和过去错误处理的案件23 432件,落实政策和解决了群众来信来访的各种问题。
1980年,重新规定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
秘书长接待群众来访和亲自主持办案。1982年4月,对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副市
长崔厚琪任组长,市委秘书长路振武、市政府秘书长谷成云任副组长,市纪检委、市委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人事局、民政局、公安局、劳动局、
市检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1981~1982年,信访量有所下降。两年中,市级领导批阅群众来信
2 989件,接待来访818人,主持办案422件。
1983年11月,根据中央、省对信访工作推行责任制的指示和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
制订《齐齐哈尔市分级负责,归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为推动信访工作的开
展,在信访部门先后开展了“五比”、“五赛”(比处理速度、比综合分析、比深入群众、比
服务中心工作、比贯彻政策原则;赛质量、赛效果、赛群众满意、赛加强领导、赛改进作风)
活动,以及争当文明接待员,创“信访者之家”活动。
1984年,再次调整市信访领导小组,副市长张明一任组长,市委秘书长童明英、市委副秘
书长张惠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雨、市政协秘书长关玉民、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关忠范任
副组长。市纪检委、市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
劳动局、卫生局、市检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各级信访领导小组都根据领导成员的变化,随时
进行调整,成为健全、得力、具有工作实效的组织体系。基层信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
信访工作,直接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定期向上级报告信
访工作开展情况,反映群众的需求和建议,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1985年,信访量再次上升,年平均8 936件次。其中,越级上访595人次,集体上访14批、
1 689人次。为解决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多的问题,由领导亲自包案,组织力量,指派专人办
案,实行“三定一包”责任制,集中时间和力量,限期结案的办法,使这些案件得到处理,越
级上访和集体上访量迅速下降。1~8月,市领导批阅上访信1422件,接待上访群众364人,主
持办案179起,使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尽快处理。至年底,全市共有专、兼职信访干
部3 300多人,形成了层层有信访工作机构,层层有人处理群众来信、接待人民来访的信访工
作网络。
1951~1985年齐齐哈尔市政府受理信访情况表
单位: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