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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1949年9月至1950年2月,齐齐哈尔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但
未设常设机构。

  1950年4月18日,齐齐哈尔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设机构
协商委员会。协商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主席王劲如,副主席高可际。委员分别代表中国共
产党、青年团、工会、妇联、合作社、工商界、医务界、文艺界、少数民族、政府机关、军队
及特邀人士12个方面。5月,协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编制3人,专职干事1人。办公地址在市
府路北侧、政府机关办公楼内(今市委机关南侧)。翌年2月,由市政府代秘书长方行兼任协商
委员会秘书长,领导秘书处工作。

  1951年4月,齐齐哈尔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届协商委员
会,由35名委员组成,主席王劲如,副主席高可际。委员分别代表中国共产党、青年团、工会、
妇联、工商联、医务界、合作社、政府机关、干部代表、军队代表、区域代表及特邀人士12个
方面。会后,协商委员会秘书处配备秘书1人,干事3人。1954年5月,协商委员会秘书处与市
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协商委员会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是党和政府同各界人民进行民主协商和开展
统一战线工作的地方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联系代表,团结各界,协助政府搜集、反映人民
意见,推动各项中心工作,巩固政权,建设国家。”1950~1955年,协商委员会团结、动员各
界群众和爱国力量,在抗美援朝运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进行各项社会改革中,发挥了
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