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团体
第四章 工商团体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经黑龙江省巡警局批准,在省城齐齐哈尔成立黑龙江省商务总会。
1916年,商务总会改称黑龙江省总商会,管理全省及省城的工商业事务。
齐齐哈尔沦陷后,日伪当局几经变更工商团体名称。1935年,成立齐齐哈尔商会。1938年,
又将日本商工会议所与齐齐哈尔市商会合并,改称为齐齐哈尔市商工公会,把工商业置于日伪
直接控制之下。
1945年11月,商工公会改为工商会,主要任务是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稳定市场,支援前线,为解放全中国做贡献。1950年12月,齐齐哈尔市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
(简称市工商联)。市工商联带领会员发展生产,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支援抗美援朝,并参加
“三反”、“五反”运动。1956年,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
改造。与此同时,市工商联带领工商业者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和进行自我改造。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联停止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联组织恢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领会员积极开展各种形
式的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几年中,共为200多家企业提供经济信息,疏通商品流通渠道,
帮助企业改善管理,传授生产技术,开发研制新产品。
从市工商联成立至1985年,共召开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1985年,市工商联共有会员1 210名。市工商联在市委和政府领导下,为促进改革开放,
振兴齐齐哈尔经济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