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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第二节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8月19日,齐齐哈尔光复。11月,在齐齐哈尔建立嫩江省会公
安局,接管伪满齐齐哈尔市警察局,隶属嫩江省自卫处。刘铁南任局长。内设秘书、行政、总
务、执法4科,有工作人员60余人。下辖公安大队、消防队。省会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为巩固新生政权服务。12月30日,省会公安局随盛市党政军机关撤离齐齐哈尔,先后转移到甘
南、讷河等地。

  1946年4月24日,齐齐哈尔解放。嫩江省会公安局随盛市党政机关迁回市内。6月25日,嫩
江省会公安局改称齐齐哈尔市政府公安局,隶属齐齐哈尔市政府和嫩江省公安处。宋孟明为局
长,刘铁南为副局长。内设秘书、行政、总务、执法4科,人员增至75人。下属交通排、警卫
连和6个区公安分局。

  1947年6月,市政府公安局改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与齐齐哈尔卫戍司令部合署办公。卫
戍司令员周彬兼任公安局局长,安群为副局长。内增设侦察科、组织科、供给处。1948年7月,
齐齐哈尔卫戍司令部撤销,其职能划归公安局,所属部队改编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执法大队。
嫩江省公安处副处长许西兼任公安局局长;下设6个公安分局。1949年,裁撤公安分局,由市
公安局直辖19个公安派出所。

  这一时期,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是:保卫根据地建设,保卫新生民主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
的安全,支援解放战争。市公安局贯彻依靠群众和专门机关相结合的方针,开展侦查破案,清
剿国民党武装残余及土匪,打击特务、间谍、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市公安局内设秘书、总务、治安、行政、司法5科和侦查工作队;下辖执
法大队、消防队、交通排及19个公安派出所,有公安干警924人。1954年7月,省会迁往哈尔滨,
齐齐哈尔为省直辖市。9月,省公安厅将直辖的驻齐齐哈尔中央直属企业的保卫工作移交市公
安局,孙韬为公安局局长。内设秘书科、政治处、机关事务科、政保科、经保一科、经保二科、
经保三科、治安行政科、户政科、文保科、技侦科、预审科、防空科。下辖消防队、交警队,
富拉尔基和昂昂溪区公安分局及21个直辖公安派出所,共有公安干警684人。1959年,市公安
局下辖10个市区人民公社公安分局。

  1960年4月,撤销嫩江专署,实行市管县体制。孙韬任市公安局局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
政治处、行政事务处、政保处、经保处、治安处、户政处、文保处、技侦处、劳改处、消防处、
预审科、民警科。下辖交警大队、民警大队和11个市区人民公社公安分局、12个县公安局。1962
年9月,地、市分设,杨建文任市公安局局长。12月,市公安局下属龙沙、建华、铁锋、富拉
尔基、昂昂溪、华安、郊区7个区公安分局。1966年6月,市公安局将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移交
市人民武装部。

  这一时期,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保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保卫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1月,市公安局被造反派“夺权”。2月,成立以解放军“支左”
(支持“左派”造反群众)人员为主的临时领导班子。4月,组建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保卫
组,马如麟为组长。1968年1月,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军代表马万里任军事管制委员会主
任。2月,大部分干警停止工作,参加“改造旧公检法学习班”,后到五道岗子、双合屯等地
进行“劳动改造”。1969年8月,组建市革委会人民保卫组,行使公检法职能。翌年3月,改称
人民保卫部,军管会主任马万里任人民保卫部主任。内设秘书、政工、后勤、政保、治安、预
检、审判组,有工作人员405人。下辖交警大队,龙沙、建华、铁锋、富拉尔基、华安区及郊
区(昂昂溪区并入)革委会人民保卫部。1973年5月,军管会撤销。9月,恢复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马如麟任局长。同时恢复处、室及下属公安分局、派出所建制。1975年9月,鹿俊林任公安局
局长。12月,消防支队划归公安局。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及行政事务处、政保、经保、治安、
户政、文保、技侦、预审、政保二、检察10个处。下辖消防支队、交警大队、强劳大队,龙沙、
建华、铁锋、富拉尔基、昂昂溪、华安区及郊区公安分局,共有公安干警1 268人。

  “文化大革命”后,市公安局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保卫“四化”为中心,为经济建设服务
的轨道上来,全面进行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斗争,
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1984年4月,齐齐哈尔市国家安全局成立,市公安局将政保、有线等业务及部分侦查人员
移交安全局。

  1985年1月,地、市合并,地、市公安机关也随之合并为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局长李景春、
嫩江行署公安局局长徐贵臣为负责人。8月30日,徐贵臣任市公安局局长。局内设办公室、政
治部、行政事务处、调研处、信访处、政保处、经保处、治安处、户政处、外国人出入境管理
处、技侦处、预审处、警卫处、刑侦处。下辖消防支队、武警支队、交警大队、经济警察大队、
人民警察学校,龙沙、建华、铁锋、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梅里斯区公安分局及龙江、
甘南等11个县公安局。市区有公安干警2 535人。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领导人员名录






  注:1985.1~1985.8,李景春、徐贵臣为负责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