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组织 齐齐哈尔市的民兵组织,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出现过多种组织形式。
自卫队 齐齐哈尔解放初,1946年8月,建立以城市工人为主体的、不脱离生产或半脱
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自卫队。11月,自卫队接受西满军区齐齐哈尔城防司令部的指挥。自卫
队的主要任务是锄奸反特、清算恶霸、调查户口、监控坏人、警戒放哨、看管公物、支援前线、
参军参战。
自卫队设总队部,设总队长、政治委员、副总队长各1人。总队辖6个大队;大队辖77个中
队、270个分队、931个小队,共有自卫队员13 242人(其中基干队员319人)。自卫队共有各种
枪支6700支,基干队以洋炮、步枪和红缨枪为主,普通队以红缨枪、大刀为主。自卫队中,基
干队是机动力量,由齐齐哈尔城防司令部和市公安局直接指挥;一般任务由普通自卫队担任。
1947年5月,市卫戍司令部制定并颁布《齐齐哈尔民兵自卫队组织暂行条例》,明确规定
了自卫队的性质、任务、组织原则、教育训练、纪律作风等。依据《条例》,卫戍司令部对自
卫队进行全面整顿。经整顿,自卫队纯洁了队伍,增强了战斗力。至1949年,自卫队撤销。
武装基干连 1962年8月,台湾反动当局阴谋窜犯大陆,为加强城市防卫,市人民武装
部奉命紧急组建了15个武装基干连。承担组建任务的单位有建华机械厂、和平机器制造厂、车
辆工厂、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北满钢厂、第一重型机器制造厂、华安机械厂。武装基干
连每连编制120人,装备冲锋枪20支、步枪50支、轻机枪1挺、八二迫击炮1门。武装基干连平
时由各组建单位负责管理教育,战时由市统一调动使用。其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监视
与打击敌特的破坏活动;执行防空勤务,协助驻军捕捉和歼灭空降的匪特;防止和镇压暴乱等。
1964年9月,武装基于连增编为38个,7 800人,共装备冲锋枪741支、步枪。749支、轻机
枪96挺、重机枪19挺、六。迫击炮24门、八二迫击炮29门。1965年,武装基干连全部撤销。
民兵独立师 1969年,中苏边境发生“珍宝岛事件”。4月14日,为防止武装冲突事态
扩大,齐齐哈尔市组建7个民兵独立团,其中3个团用于补充部队,3个团用于城防作战,1个团
用于警卫工厂和党政机关。
同年8月,在民兵独立团的基础上,组建了齐齐哈尔民兵独立师。师、团两级的主要军政
干部由市、区人民武装部相应职务的现役军人担任,副职选调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年轻党政干
部担任。民兵独立师师部设在市人民武装部,师长吕文,政治委员王志敏,副师长李国升,副
参谋长张代静,副主任潘树洲,秘书科长孟宪臣,供应科长金仲。各团团部设在所在区人民武
装部。师、团两级办公经费由市财政支付。
民兵独立师组建后,各团按月轮流派出一个作战值班连,集中食宿,白天训练,夜间巡逻,
由师部直接指挥调动。集训与巡逻,使民兵组织经受了紧张战备、快速组成及应急训练的考验,
为民兵组织在紧急战备条件下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1974年,民兵独立师撤销。
民兵总指挥部 1974年1月18日,成立齐齐哈尔市民兵总指挥部。民兵总指挥部是“文
化大革命”期间强行推广“上海民兵工作新鲜经验”的产物。
市民兵总指挥部设指挥处、治安处、政工处、后勤处。工作人员分别从市人民武装部、市
总工会、市公安局、共青团市委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人民武装部,经费由市财政拨款。市民
兵总指挥部的主要成员是:总指挥费恩信(市总工会主席)、政治委员张立信(市委书记)j副总
指挥吕文(市武装部部长)。
市民兵总指挥部下辖龙沙、铁锋、建华、富拉尔基、昂昂溪、华安区和郊区、齐齐哈尔铁
路局民兵指挥部;区民兵指挥部下辖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公社的民兵分指挥部。总指挥部、指挥
部、分指挥部自成体系,不受人民武装部门的领导。民兵总指挥部规定,各分指挥部每季度从
工厂抽调民兵30人,组成民兵执勤小分队,全副武装,全日脱产,由各级民兵指挥部的干部带
领,对社会各领域,实行所谓“全面专政”。全市常年有民兵执勤小分队46个,执勤民兵4 800
人。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民兵总指挥部被撤销,民兵执勤小分队相继解散。
武装基干民兵团 1979年6月6日,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在造纸厂召开落实盖县民兵工作现
场经验交流会。会后,全市民兵组织重新统一进行编组。在每个区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不论武
装基干民兵数量多少统编一个武装基干民兵团。全市共编7个武装基干民兵团,共辖50个营、
185个连、833个排。7月,任命了各团的军政干部。
1981年,对民兵组织调整改革,武装基干民兵团撤销。
齐齐哈尔市部分年份民兵情况比较表
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