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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县后

第二节 建县后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成立拜泉没治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称县,属通肯副都统管
辖。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属海伦府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3年(1914年)7月属海伦府篱辖。

  民国3年(1914年)8月至民国18年(1929年)2月属龙江逍管辖(道址在今齐齐哈尔市)。

  民国18年(1929年)3月至民国20年(1931年)属龙江省管辖。

  伪满大同元年至2年(1932—1933年)仍属龙江省管辖。

  伪满康德元年至6年(1934—1939年)6月1日又属龙江道管辖。

  伪康德6年6月1日至康德12年(1945年)11月。属北安省辅(省会在今北安市)。

  1945年11月16日,拜泉县建立新政权,至1949年4月21日,北安省改称黑龙江省(省会仍在
今北安市),属黑龙江省辖。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省会设齐齐
哈尔市,拜泉县属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13日,拜泉属黑龙江省嫩江专员公署所辖(公署置齐齐哈尔市)。1960年5月12日,
嫩江专员公署撤销,拜泉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61年10月7日,恢复嫩江专员公署。拜泉仍
属嫩江专员公署管辖,直至1984年12月15日,嫩江专员公署与齐齐哈尔市合并,拜泉县复划归
齐齐哈尔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