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朝末期
第四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清朝末期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放荒设屯后,清朝统治者继井田法,承保甲制。清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成立拜泉设治局,设治于太平山(今新生乡兴盛村)。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将设治
局址移至三道镇。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将设治局改县,县城移至今址。其疆域范围东至通
肯河西岸与海伦、通北相接,南至青冈北界,西至龙江东界,北迤乌裕尔河与讷河相望。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前,实行联庄会。当时全县分成4个社。从南至北是:兴仁社、
讲让社、克勤社、克俭社。兴仁社即元字段,有6个甲(牌),107个井,讲让社即亨字段,有5
个甲(牌),95个井;克勤社即利字段,有5个甲(牌),111个井;克俭社即贞字段,有5个甲(牌),
115个井。全县共有21个甲(牌),428个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