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互助组

第三节 互助组






土地改革取得胜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和车、马、牛、犁、耲等生产工具,这样
的经济状况,有些个体户没有能力进行农业生产,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生老病死的威协,
就无法应付。因此,党中央及时决定“趁热打铁”,在农村立即开展互助合作运动。

  拜泉县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农民搞好生产、生活的迫切要求,积极领导农民走互助合
作道路,本着“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换工互助,自愿两利”的原则,大力组织农业生产互助
组。

  1949年末,全县部分农民开始成立各种形式(临时组、三大季组、常年组)的互助组,至年
末各种形式的互助组达840个。

  1950年4月,全县大部分农民自愿插起互助大组5 415个,互助小组10 281个。此时,单干
户只有1 183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1%略强。

  1951年底,有常年互助组870个。三大季节互助组3 108个,临时互助组2 555个。

  1952年夏锄期间,全县有各种类型的互助组6 478个。其中常年组939个,占互助组总数的
14.5%;三大季节组2 084个,占互助组总数的32.1%;临时组3 464个,占互助组总数的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