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民公社
第五节 人民公社
拜泉县委根据党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沿着毛泽东主席指出的“人民公社好”的道路,
带领全县人民,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1958年9月1日至9月10,全县在照有263个高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18个大乡的基础上,成立了18个人民公社。平均每个人民公社3282户,其中2000
至4 000户的7个,3 000至4 000户的7个,4 000户以上的4个。从而实现了全县人民公社化。
1959年,将两个大队(即两个管理区)合并为一个大队,县派人亲自抓农业生产“大跃进”,
在农业生产上曾经一度出现过“高指标”、“浮夸风”、“平调风”、“瞎指挥”等不正之风。
直到1960年11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这些不正之
风才开始得到了纠正。
1962年,将18个公社划为22个公社。1981年,把原来的民乐公社划分为时中和民乐两个公
社,至此全县有23个人民公社。1984年将公社改为乡,全县有4个镇19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