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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植树造林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建国后,特别是1977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植树造林工作非常重视,为了维持生态平
衡,除种植经济林和用材林外、,还提倡和要求种植农防林、护村林、护路林、薪炭林等。1930
年春秋两季共植树造林113850亩,育苗15000亩,基本完成了。“三北防护林”第一期工程。

   1977年—1985年植树造林情况表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