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森林保护
第三节 森林保护
1963年以前,林政管理来没专人,由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兼管。向1963年起,随着林业建设
的发展,有林面积的增加,林权纠纷及乱砍滥伐时有发生,部分天然林经营管理不善,森林防
火日趋重要。为此,在林水科下设专职护林队。护林队既抓林业方针政策的落实、查处林权纠
纷、监督处理乱砍滥伐、盗伐毁林案件,又抓护林防火、建立组织、健全制度、订立公约、加
强对益鸟益兽的保护等项工作。
为加强护林防火和林政管理,于1972年撤销了护林队的建制,增设林政股,编制3人,常
年抓森林保护工作。1985年,有国营林场护林人员20名,乡村集体专职护林人员2 387名。
本县林木病虫害防治站于1973年建立,编制3人,配备助理工程师2人。建站以来,对全县
森林病虫害进行了普查,建立预测预报网,进行技术训练,科学讲座。在病虫害大发生的年份,
及时组织人力,进行人工捕杀,化学药剂防治,以及进行飞机撒药防治。使一般病虫害于当年
基本消灭;对一时防治有困难的进行各种科学试验,力争在3年内将其彻底消灭。本县林木病
虫害有20余种,病害有早缮并红松枯梢并杨灰斑并杨峨病等;虫害有松毛虫、杨干象虫甲虫、
白透翅蛾虫、杨柳毒蛾虫、榆紫金花虫、杨天社蛾虫等,苗期病虫害种类也不少。每年林木病
虫害发生面积在4万亩左右,每年防治面积在2万亩以上,病防站除了指导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外,
还担负林木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