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副业 全县农村副业生产主要有家庭编织,集体与个人的果业、养蜂、养蚕等。
果业:1979年,种植的果园面积746亩,属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其中苹果的种植面积占57
亩。水果产量948担,其中苹果产量30担。
1981年,种植的果园面积255亩,属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其中太平果的种植面积占180亩。
水果产量490担,其中太平果产量480担。
1983年,公社集体经营的果园面积395亩,其中苹果面积125亩,水果产量2 249担。
1984年全面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广大农民的副业收入范围较以前大有增加。据1984年对
10个乡、10个村、100户农民家庭的经济调查中,在这100户家庭的纯收入中属于副业收入的有
手工业、采集捕猎、建筑、运输、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家庭副业等,收入共达14 866元,平
均每户收入148.66元。
附:几个年度副业产值情况表
几个年度蚕、蜂生产情况表
几个年度副业产值情况表
几个年度蚕、蜂生产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