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工业第一章 所有制形式第一节 私营工业 清光绪三十二年(1 906年)拜泉设治,随着土地的大量开发,县境内私营个体工业开始产
生,逐渐发展,出简易的油、酒、米面手工业作坊,逐步发展到铁工厂、木工厂、油厂、粉厂、
酒厂等中型私营工厂。到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私营工厂发展到167处,从业工人1 003人,
年生产工业制品价值1 065 762铜元。
1945年,拜泉县境内有制粉、制米、制油,酱菜、酿酒、铁工厂、木工厂、皮革,青石器、
弹棉、编织、钟刻、纺织、麻绳、印刷、亚麻原料厂、农具制造、缝纫、修理等30多个自然行
业,350余户作坊。
1949年建国时,私营工业由1945年的350余户发展到688户,从业工人达1 146人。1956年
对私营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工业合营为集体工业。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实行搞活经济,又开始出现了个体工业,如服装加工、薄铁制品、车辆修理等行业。1985年
个体工业产值50万元。
附:民国和伪满时期拜泉县工业情况表
1949年至1955年拜泉私营工业总产值表
民国3年拜泉县工业情况表
清末民初拜泉县制油工业情况表
清末民初拜泉县制酒厂情况表
伪满康德元年(1 934年)拜泉县私营工业情况表
1949—1955年拜泉县私营工业年总产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