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工业 建国后,根据党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对本县手工业积极
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1949年,组织5户铁匠炉,5名铁匠工人,成立了铁工生产合作社。1950
年,组建了木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组织22名失业缝纫工人建立了缝纫生产合作社。1953年,
根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形式,逐步引导手工业
工人走互助合作道路,同年又组织了编织生产合作社。到1958年,除鞋社外,分别将各手工业
生产合作社过渡为手工业合作工厂。当时全县有工业生产合作工厂28个。
1958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工业遍地开花,全党全民办工业”的指示,遵循着工业生产
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针,本着需要啥建啥,有什么材料建什么工厂,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
地供应的原则和“孝土、群”等方针,掀起了大办工业的高涨。于是,公社工业在党的领导下
,在国营工业的支持和援助下。新建了1 239个工厂。这些工厂有制砖、水泥、炼焦、红土子
、铁,木、土器、钾盐、编织、皮革、淀粉、粮油加工、乳品针织、缝纫、人造棉、中药等50
余种。除公社办的工业外,还有城镇公社、街道办的工厂12个,77个学校办的工厂114个,共
计1 442个。这些工厂共有职工9 668人,固定资产47.82万元。1956年完成产值328.95万元,
占当年工业总产值的9.86%,详细情况如上表。
1 958年公社(机关、学校、街道)办工厂情况表
1976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又重新组建了社队工业,到1985年末,全县每个乡镇所办工
厂情况如下表:
1985年来乡镇办工厂情况表
1958—1985年乡镇工业年总产值 位: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从1979年起,在城镇又
兴办了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家庭工厂和待业青年工厂。1985年末,共有集体所有制企业98个,其
中县属集体性质的工厂有农具厂、木工厂、制革厂、皮鞋厂、布鞋厂、编织厂、薄铁厂、自行
车修配厂、服装一厂、服装二厂、服装三厂、帆布制品厂、织布厂、轴瓦厂、纸箱厂、制瓦厂、
皮件厂、马具厂、五金厂、钟刻厂20个厂家,均属手工业局管理。城镇工业厂3个,乡镇厂56
个,街道工业厂4个,企事业办青年厂13个。集体所有制工业年产值1 405万元。
附:1983、1984年和1985年新集体工厂年产值表
部分年度集体工业主要产品和产量表
1983年新集体工厂年总产值表
注: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
1984年新集体工厂年总产值表 单位:万元
注: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
1985年新集体工厂年净产值表 单位:万元
部分年度集体工业主要产品和产要表 表1
部分年度集体工业主要产品和产量表 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