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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营工业

第三节 国营工业







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本着工业为农业生产服务及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精神,
利用已有的资源,经过恢复、改建、扩建之后,逐步形成了国营工业。

  1949年,在没收敌伪资产的基础上,建立了粉厂、油厂、亚麻厂、印刷厂、制酒厂等全民
所有制国营工业企业。

  自1949年到1985年,拜泉县相继建起了食品工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纺织工业、建材
工业、印刷工业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业企业。

  到1985年末,全县共有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厂24个,非独立核算工厂6个,年总产值62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