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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解放前邮电概况

第三章 邮电

第一节 解放前邮电概况



  

  一、邮政

  清宣统三年(1911年)拜泉始设邮政分局,附设德兴源商号。

  民国7年(1918年)8月在县城内开设三等邮政局,民国11年升为二等邮政局。伪满大同元年
(1932年)8月邮政业务陷于停顿状态。当时由电报局长沈善贤兼任邮政局长,并开始召集职员
和工人,于同年9月恢复了邮政业务。迄至大同2年(1933年)6月,董子清任邮政局长,方德本
任电报局长。至此,电报、邮政各设专人负责管理。

  除县城二等邮政局外,民国14年(1925年)于三道镇开设三等邮政局,负责办理普通邮政、
包裹等;归属海伦邮政局管辖的拜泉县境内代办所有时泉镇。设立信柜办理普通邮政的有乾元
镇和通河镇。伪满洲国康德2年(1935年)与各地通信日数如下:

拜泉发新京(长春市)6至7日

拜泉发齐齐哈尔3至4日

拜泉发哈尔滨5至6日

拜泉发奉天(沈阳)6至7日

拜泉发东京(日本)8至9日

拜泉发大坂(日本)8至9至

二、电信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拜泉始设文报分所,附于县署,未另立机构,由雇员代办。年末开
始派专人经管,属官厅专用电报。

  民国6年(1917年)12月在县城内开设电报局,办理经三道镇向青冈县兴华镇发报业务。民
国8年开通了拜泉至克山的电报电话。民国14年开通了拜泉至安达的电报电话。民国15年开通
了拜泉克山间及三道镇间的电信业务。民国16年经由兴华镇和林可与齐齐哈尔直接通话。“九·
一八”事变后,于伪大同2年9月移管于满洲电话株式会社,直至伪康德12年(1945年)。

  本县境内于民国19年9 Jj呈经实业部之许可,县投资大洋6.4万元,架设了4乡电话,供县
公署与县境内各要镇之联系。4乡电话局初设于民宅,于伪大同2年(1932年)7月移于前教育馆
旧址。

  在拜泉县城内,于民国8年由商人韩心斋发起招股300个(每股大洋5元)创立了市政电话机
关,称为拜泉电话有限公司。同年9月开始通话。在民国十六、七年间用户达200户以上。

  附:伪满康德元年12月电话、电报费表:

康德元年1 2月长途电话费一览表




康德元年1 2月普通电报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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