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工商物价 第一章 工商管理第一节 市场贸易管理 本县集市贸易市场均系建国前遗留下来的商品交易市场,当地群众称之为“破烂市”(位
于城内南三道街西)。
建国后,1952年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建立了市场管理所,管理集市贸易。34年来,集市
贸易发生过三次大的起伏与变动。
1956年以前,集市贸易作为商品流通渠道之一,对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副产品生产发挥
了良好的作用。当“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有人认为这种以个人产品交换为主的集市贸易
形式已经不再需要了,使集市贸易一度枯亡,给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1956年
末,国务院发出了恢复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即集市贸易)的指示,使集市贸易又逐渐恢复和
发展起来。
1958年,由于受“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的影响,认为物资已经丰富得可以
实行按需分配了,于是,又关闭了集市贸易,结果使商品流通渠道堵塞,市场管死,生产品减
少,供应紧张。
1959年9月,中央和国务院及时发出了《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进一步明确了
集市贸易存在的必要性,肯定了集市贸易在我国社会主义阶段的积极作用。
1960年、1961年和1962年,在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使集市贸易市场越
搞越活,对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对克服连续3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困难,都起到了良好
的作用。
在1O年动乱中,集市贸易受到破坏,当时集市贸易被诬蔑为“资本主义尾巴”。在极“左”
路线构影响下,提出“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于是,采取了收回社
员自留地,限制社员家庭副业,对集市贸易实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的错误做法,使集市
贸易萧条冷落,上市物资品种减少,价格上涨,堵塞了商品流通渠道,损害了群众利益。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随
着党的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集市贸易得到了迅速的恢复。
到1985年末,本县已开放18个集市贸易市场,其中农村12个,县城6个:2个农贸市场,1
个轻工市场,1个综合市场,1个仔猪市场,1个家具市场。
由于落实了中共中央连续4个一号文件精神,放宽政策,搞好经济,本着“管而不死,活
而不乱”的方针,积极组织引导贩运,疏理流通渠道,搞活了市场,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方便了人民生活。
市场成交额见下表:
部分年度市场成交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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