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管理
第三节 财政管理
一、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主要环节。本县把预算管理列为重点,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按
级规定的财政管理体制,编制预算收支计划,并做到留有余地。在安排预算收入时,框算出各
项收入,在列入计划时做到留有余地。在执行计划时,贯彻政策,应收尽收,保证预算收入之
超额究成。安排预算支出时,本着先筹后用,收足再用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不留缺口,坚
决不按排先大后孝中途被迫下马的预算。在安排支出的顺序上,本着先补,后扩大,先维持,
后发展,先简单再生产,后扩大再生产的精神,坚持农轻重顺序,尽最大可能地增加农业、轻
纺工业的投资,以调整比例关系,扩大经济,增加财政收入。
建国初期由于中央对地方采取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县级财政收入全部上缴,支出由上级
拨给。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特别是1958年以后,县级财政权逐年扩大,中央和省按收
入项目和支出数额给县一定的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县根据收入情况,
自行安排支出,自求平衡。县财政对各单位采取计划管理,在执行计划时采取小额多次拔款的
办法,保证预算支出不突破,保证了年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财政管理困难很大。一度把合理的财政管理制度,说成是管、
卡、压。形成了预算管理大撒手,支出大敞口,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为改进财政管
理的混乱现象,于1967年至1985年,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纯实行了经费包干办法,为国家
节余了资金。
二、企业财务管理
1957年以前拜泉县企业不多,只有几户地方工业,财政科内部配备一名专管员进行管理,
当时只是按月催缴利润,对企业财务管理过问很少。1958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省级企业下放,
企业增多,由过去只管几户地方工业增加了商业、供销、交通运输、粮食、邮电等,全县共有
企业28户。科内设立了企业财务股,配备了强有力的干部3人。初期由单纯收缴利润转为逐渐
深入财务管理,分析财务情况,健全财务制度,建立财务报表和财务计划、决算等制度。
1963年,通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生产趋于正常,加强了财务
管理。1966年企业实现利润额为254.7万元,比“二五”计划时期平均年收入增长27.4%,达
到了稳步增长的要求。
1967年处于“文化大革命”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的局面。主要是企业管理干部,
包括财政干部不管生产,财务无人过问,造成了产品质量次,成本高,盈利下降,亏损增多。
1970年全县企业亏损86.6万元,从此造成连年亏损。从1967年至1976年10年中,前3年盈利264
万元,后7年亏损694.3万元。
1977年后;国家为了加速恢复经济,彻底纠正无政府主义,重申了行之有效的财政政策和
制发,1978年根据中央和省地的规定重申了“20个不准”,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和经济核算制度,促进企业财务管理逐步地走上了正轨。
1980年根据“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五年不变”的体制和“砸大锅,立小灶、分灶开饭”
的原则,把收入指标分别包给各单位,即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包干办法。
三、预算外财务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一部分,1980年以前,全县20户预算外单位,只是对县政府
招待所、劳动力调配站、运输管理站、计量所,房产处、家畜卫生院、薪炭林场等7个单位进
行了管理,但管理内容单调。
1981年根据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的方针和财政、信贷、物价基本实现两平一稳的
要求,和省政府批转的《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对预算外单位
的财务管理有所加强,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即收入全部存入财政科预算外资金专户。
支出按同类预算内事业单位的定额标准核定,财政科依照核准的计划拨款。预算外企业单位实
行计划管理,自收自支,实现利润存入财政的办法,并规定了单位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制度。
1982年根据省黑财预外字[82]第5号文件通知,设立了预算外专管机构,并制定了预算外
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实行了统收统支的办法,并在银行开立了83、8 9两个预算外
资金帐户,对各单位的缴存款和拨款设有明细帐,并制定了预算外单位的会计科目和处理方法,
统一了会计报表,从而使预算外单位走上了正轨,扭转了预算外资金混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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