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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

第三章 金融

第一节 货币




  

  清光绪三十二年,拜泉设治时主要以银元,兼有银两为本县通用货币,辅以制钱(大清宝
钞)为单位。其种类有:250文、500文、1 500文、2 000文,但市场流通数目不多,主要用以
合算银钱市价。

  当时流入的有大、小银元,小银元1元2角核大银元1元。这些大小银元除少量从关内流入
之外,主要是本省广信公司和江省度支司(相当于财政厅)从省外搭铸的银元,流入拜泉市场。

不久正省广信公司又出一种钱票,称为“官贴”,有1吊、2吊、3吊、5吊、10吊、50吊、
100吊7种,于宣统元年大量流入拜泉金融市场。

自民国元年始,先后有几种货币流入市场,其中:民国2年,江省广信公司新发行5枚铜元
小券与“官贴”搭付;民国4年财政部铸“袁头”大银元,有小量在拜泉市场流通,和其他官
铸银元一律通用。民国9年至1O年,广信公司发行之大、小汇兑券,从大洋票出世后,大、小
汇兑券逐渐稀少;民国12年冬,拜泉市面小贴奇缺,县私发“十吊钱条”80万吊,经省通饬
缴销,民国14年广信公司发行之四厘债券,每元兑江钱120吊。此外尚有中,交两行,东三省
银行、哈尔滨边业银行发行之银元票、大洋票、货币等,在拜泉市场流通,但数目不多。广
信公司饯贴、官银号小洋票,兑换中交票和奉票,均以哈埠行情为率。

  伪满时期,大同元年(1932年)6月11日,伪满洲国公布货币法。满洲中央银行发行伪币9种:
1、货币:100元、1O元、5元、1元、5角,2、白铜硬币: 1角、5分,3、青铜硬币:1分、5
厘。

  1945年8月15日伪满洲国垮台,苏联红军进驻东北,在11月间发行“红军券”,票面额有
10元、5元、2元、1元。辅币仍以伪币代替。

  1946年,由东北解放区,东北区银行发行的“东北流通券”,开始投入市场流通使用,票
额有10万元、5万元、1万元、5千元、1千元、5百元、2百元、1百元、50元、1O元、5元、1元
共12种,并以“东北流通券”30元兑换“红军券”或伪币1元。

  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行“人民币”换东北流通券,实现了全国的货币统一。人民
币票面有1万元、5千元、1千元、5百元、1百元、50元、10元、5元、1元共9种。

  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又进行一次币制改革,发行新的“人民币”.主币有5元、3元、
2元,1元共4种(货币)。辅币有5角、2俑、1角、5分、2分、1分6种(货币)。1元新人民币换1951
年发行的旧人民币1万元。

  1961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1955年发行的3元、5分、2分、1分等券只收不付,市场停止流
通。

  196O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又发子亍了1元、5角、2角、1角4种金属人民币,属纪念币。

  至1985年,市场上流通的有拾元,伍元、贰元、壹元、伍角、贰角的纸币,还有伍分,贰
分、壹分的纸币和金属硬币,共10种。

  附表3份。

   银行现金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银行现金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10年市场货币流通量调整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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