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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城镇建设规划

第十一篇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城镇建设规划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三年经济恢复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指引下,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整顿城乡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也日益发展扩大。已有的建设布局不适应工农业生产和
人民生活的需要。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在“人民城市人民建,建设城乡为人民”
的方针指导下,1958年完成城乡体制改革后,中央建筑学院、省、地、县、乡组成城乡规划建
设小组,编制了至1960年的拜泉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指标,并按
着规划,开始了乡镇工商各项事业的设施建设。

  后来,由于十年动乱的影响,城乡建设资料被销毁,城乡建设规划长期被废弃,城乡发展
失去了控制,造成了城乡建设布局不合理,乱建滥占土地成风,使镇乡的镇容镇貌杂乱无章,
影响了生产的合理发展,也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

  为了使城乡建设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改善城镇建设的布局,加强城镇建设的指导,于19
75年建立了拜泉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加强了城镇建设的管理。1977年制定了《城乡建设管理条
例草案》,开始对工程建设实行审批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地进行城镇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后,城乡建设规划工作重新受到重视。1980年根据中央、省、地重新编制规划的指导精神,
再次开始进行城镇、乡村总体规划资料汇集工作。

  1981年县人民政府颁布了《拜泉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使城乡各项建设发展进入新的时
期。同年,省建委举办了嫩江地区城市规划训练班后,县里组建机构。抽调技术力量,在民乐
敬老院举办了各乡土地助理和规划员训练班,开始了拜泉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83年末
完成了“拜泉县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划定功能分区,东北街为工业区,东南
街为粮食机械加工区,西南街为副食品加工区,西北街为居民区,西北北街为文化区,老区街
中心为商业区。根据总体规划安排了镇内道路红线宽度和建设质量、电力、电讯、送电网、给
水、排水、地下工程走向、文化教育、卫生和公用,园林绿化等建设规模。1985年,颁发了
《城镇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制定了村镇建设规划,明确了村电建设向砖瓦化、标准化
逐步过渡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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