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建规划
第三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农建规划
在1958年前,没有考虑村屯规划建设和管理,仅限于搞区域规划。当时农村变化较快,由
初级社变为高级社到成立人民公社。1958年后为适应农村经济的变革,在“便于领导,便于生
产,便于生活”的原则指导下,开始搞农村基本建设规划,为适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把原
有的区改变为18个人民公社的同时,在1 357个自然屯的基础上搞了控制性村电规划。划分了
功能分区,确定了道路,走向合理地安排建筑物,对节约土地、指导村屯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
用。
1966年到1976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村镇规划被废弃,没有专人管理,虽然农
民建了很多房屋,都是在1960年前搞的农村规划的基础上建的,使村屯建设占地不合理,乱占
滥建房屋时有发生,打乱了格区,打乱了已划分的功能分区,出现了今后多次改造的局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把全县22个人民公社划为20个公社。1985年各乡镇都设有乡建助理,
承担农村村镇建设、规划和管理。
页码>=3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