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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村道路绿化

第三节 乡村道路绿化





  一、道路

  1906年拜泉设治后,只有一条路通往大三里三(今属明水县)和老虎店(今属安达县),一直
通往安达的草原便道。直至齐北铁路通车前,这条路始终承担拜泉、克山等县民间往来运输任
务。

  1929年以后,从拜泉经明水、望奎到哈尔滨有一条宽4米的大车道。1931年“九·一八”
事变以前,海伦、克山、克东等县都靠这两条“大鱼路”往返运输。

  “九·一八”事变后,于1933年,由伪商务会摊款,从县城至海伦、县城至通北修建了两
条公路,当时称为“警备道”,共计78公里。

  1936年至1939年,日本为其侵略和掠夺,又修建了拜泉至克山、拜泉至克东两条公路,拜
泉境段51公里。1939年至1941年先后又修了拜泉至依安、拜泉至明水两条公路,属拜泉境段63.9
公里。

  日伪统治时期,1943年还修建了3条乡道,拜泉至大十六井子(永勤)24公里;拜泉至久敬
(新生)20公里,富强至永勤7公里。1944年修三道镇至中兴25公里,兴农至千丰(今属克东县)30
公里乡道2条。

  解放后,特别是建国以来,在“全党办交通”的方针指引下,“以群为主,专群结合”,
实行“修、养、用”三结合,发展了拜泉县的交通运输事业。其中三级公路177.7.公里,四级
公路342.3公里,等外公路32公里。土路改为砂石路面的229.9公里,修建了乡镇循环公路。

  二、绿化

  拜泉在城镇、村屯绿化上,解放前根本没人管,只是在沟、洼、壕。草甸有部分柳条地
(薪炭林)。

  解放后,1949年建立国营苗圃1处,经营面积160亩,年生产苗木1 000多万株。

  1959年筹建国营林场1处,1960年开始育林,经营面积36 135亩,育林面积30035亩。1962
年建立了薪炭林场,经营面积7万亩,生产能力达1 000米以上薪炭林。

  1963年全县有苗圃57处,到1983年增加到261处。拜泉县被列为“三北”防护林重点县,
育苗面积从千亩增加到3万亩,生产能力从500万株增加到3 000万株。

  1980年至1985年,全县1 357个自然屯都植上了防护林,消灭了“光腚屯”,乡村道路均
植了6行道边树,田间已成网成带,沟、壕也植上了树,陡坡地水冲沟得到了治理,防止了水
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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