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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统一战线

第九节 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工作部,没于1956年2月,“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瘫痪,1967年撤销,1980年3
月恢复。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有:政治协商工作(详见本志政权、政协篇·人民政协章)、党对工
商业者工作(详见本志党派群团篇·群众团体章)、党的民族工作(详见本志社会篇·民族章)、
党的宗教工作(详见本志社会篇·宗教章)以及侨务工作。现将去台人员家属工作和侨务工作分
述如下。

  一、去台人员家属工作

  全县现有去台人员家属、亲友19户,115人,居住县城6户、农村13户。据了解,去台人员
22人,少将3人(其中1人担任军长),空军大学校长1人,参谋长1人,师长1人,工程师3人,一
般职务13人。去台人员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国民党政军界上层骨干,在辽沈、平津战役失败
后去台;二是国民党中下层军官、士兵和被抓丁的群众随军集体去台;三是国民党统治区院校
毕业分配去台工作的。在这些去台人员中现在与大陆亲友通信联系的有两户,通汇的1户。

  县委根据中共中央1979年11月1日规定的《关于对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要求,召开
了各党委负责人参加的落实台属政策会议和台属座谈会议,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
进行了一次对台属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19户台属中,“文革”期间有8人被
揪斗。县委根据中央(1981)44号文件精神,对“文革”期间受触动的都给予平反,在政治上恢
复了名誉,对被迫害致死的已平反昭雪,并对其家属今后生活问题给予了妥善解决;对被抄家
的按价赔偿了损失,因株连退职的给恢复了公职,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了“一视同仁,不得歧
视”的政策,在政治上关怀信任,有2人被选为先进生产者和模范教师。2人当上生产队长,1
人被吸收入党,在经济上平等相待,2人长了工资(其中1人一次长了两级);在生产生活上有困
难的,各级党组织都主动帮助解决。通过落实政策,对台属影响很大,打消了各种疑虑,更加
靠近党组织,有事主动找上门来。

  二、侨务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接待安置归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从1971年到1976年,拜
泉县接收从朝鲜回国定居华侨及其家眷6户,30人。按照中央关于华侨应在当地长期生存的方
针和“按籍安置,适当调整,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安置原则,根据他们的要求和本人条件,
并照顾到夫妻关系,安置在县城内3户,15人,安置在长春公社民生大队定居的3户,15人。政
府给他们盖上了新房,还把一位有技术专长的安排到乡卫生院工作,使他们安心于生产建设。
对于安置在城镇的归侨,一律安排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其中有大修厂、运输公司、县人民医院、
中医院、副食品商店等单位5人。归国华侨,平时生活有了困难及时给予救济。近几年来,共
补助累计户7户,补助金额4450元。具体是:1971年,两户14人,1050元,1973年,1户2人,600
元,1974年,1户2人,1 150元;1976年,2户14人,1 500元,1981年,1户1人,150元。

  归国华侨,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做到了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有利于安定团结和四化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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