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收容遣送 1968年建立收容遣送站。主要负责收容盲目流入城市,食宿无着的外流农民和城市中某
些流浪街头、食宿无着的人。10多年来,在安排好收容人员生活的前提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查清流浪原因和地址或原籍后,及时动员回家或回原籍,协助当地妥善安置。1968年到1985年,
共收容了盲目流入本县的22 361人。通过耐心教育遗送或回原籍的19 542人,占总收容数的87.4%。
收容遣送工作政策性强,对自流人员采取积极热情的态度,耐心地进行教育。对犯有这样
或那样错误的人,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予以适当的处理,以利于教育改造自流人员,尽可能
地将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使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收容工作上,严格
掌握政策,对下列“六种人”及时收容,分别处理。
1、盲目流入城镇的人员,
2、长期在外游荡,没有适当生活来源的人;
3、一贯沿街乞讨的人;
4、流浪街头的残老和疯傻人;
5、屡遣屡返的惯流人员;
6、公安机关认定不够依法惩办,释放后交收容遣送站处理的自流人员。
对于上述人员,有家的送回家,无家的分别送往农场、精神病院、养老院收容安置或者遣
送回原籍参加农业生产。
1975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清理收容人员中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孤老残废和呆傻人员的
通知》精神,对全县收容的精神病人和孤老残废呆傻人员进行一次认真审查清理登记,对有家
不归者,千方百计地积极查找送回家去。对无家可归者,分别遣送到二道湾精神病院5人;送
克山养老院10人;送往讷河县孤儿院5人。
附:部分年份收容遣送人员情况表
部份年份收容遣送人员情况表
注:遣送数没含本县和邻县的自动返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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