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志愿
第二节 志愿
从解放战争开始,到1954年以前,实行志愿兵役制。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符合规定的条
件,即可参军。建国以前征集的对象是身体无较重的疾病和传染病,年龄在18至35岁,农村贫
下中农和城市贫民;政治上没有问题的地主、富农、恶霸、警特子弟,在土改运动中无杀父之
仇者。
本县自愿参军者,1946年850人,1947年5 986人;1948年2 324人;1949年509人。
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征集的对象是:农村贫下中农、城市贫民、无家庭负担的工人(不包括
在职工人)、小知识分子及高小以下学生。
抗美援朝时期参军的共有2 3 18人。
解放战争时期和抗美援朝时期全县参军者11 978名。翻身农民踊跃送子送郎参军,很多优
秀青年争先恐后奔赴前线,出现了父送子、妻送郎。青年参军在前线杀敌立功的动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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