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义务

第三节 义务




  

  1955年7月30日,本县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是年本县征集新兵500名,兵种为沈阳工程兵。
自1955年到1985年全县参军青年已达2万余人,最多年份是1966年,参军人数1100人。

页码>=4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