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教育
第二节 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内容,根据民兵性质、任务和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民兵思想实际
而定。50年代以后,坚持向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革命人生
观教育;同时,结合新年和节假日进行形势和任务的教育。自60年代以来,在民兵组织中又开
展了学雷锋活动。1981年以来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军委总政提出的四有(有理想、有
道德、有知识、有体力)、三讲(军容、礼貌、纪律),两不怕(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
活动。1982年以前给民兵讲课时间不固定。1982年以后,执行军委总政公布的《民兵政治教育
四级岗位责任制》,军分区、县、公社、大队都建立民兵政治教育领导组织,强调各级党委领
导要亲自给民兵讲政治课。基干民兵每月要上一次政治课,县对民兵政治教育每年要检查两次,
已形成制度。同时,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联合活动室”,民兵活动有了阵地,民兵政治教育
坚持了经常,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明显提高。1983年,全县民兵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百朵红花
竞赛(每个公社和每个大队部评出100件先进事迹),好人好事大量涌现,民兵组织义务帮工队,
帮助烈军属和困难户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新生公社自新大队孤儿孙波弟兄3人(大的10岁、小的
7岁),1982年前父母相续去世,身边无亲人,生产、生活均无人照顾。1983年7月该大队基干
女民兵杨志玲、张维荣等10人,成立了“十姐妹义务帮工队”,不议包了该家的15亩孤儿田,
还帮助孤儿做饭、做衣服、养猪、养鸡、保证了孤儿的健康成长。她们的模范事迹受到广大农
民的赞扬,并受到嫩江军分区的奖励,中央电视台也播放了她们先进事迹的录相,推动了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兵政治思想工作的加强,保证了民兵训练任务的完成和本县武器管理。
1960年至1985年25年无事故,同时使民兵成为生产战线上的一支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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