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武装
第二节 地方武装
民国12年(1923年)2月,龙江道建立道属游击队。拜泉县常驻保卫团两营,官兵544名编入
该队。是年4月,又扩为四营奉命改编为省防军,归省第二路游击统带指挥。
第一营管带崔玉升,第二营管带宋雨晴,第三营管带薛中文,第四营管带郁荫田,每营编
制分为3队,每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名,正兵60人,号兵2名,伙马夫1名,什长6名,书记1
名。其驻地是:第一营:三道镇1队,永兴镇(自家店)1队。
第二营:中兴镇1队,兴隆镇1队,兴泉镇1队。
第三营:双阳镇1队,宝泉镇1队,长春镇半队,富强镇1队。
第四营:乾丰镇1队,通河镇半队,时泉镇半队,宁泉镇(新太兴)1队。
民国14年(1925年)2月,省防军一律裁撤。拜泉县被编入省防军的4个营,改编为两个保卫
团,常驻拜泉县,每团设团总1人,每团3队,共6个队,每队设保董1人,队长2人,计官兵270
名。
民国16年(1927年)黑龙江省匪势复起,拜泉县常驻保卫团奉令改编为警备队,由省警备队
营务处统辖,县警备队提调由县知事兼。省警备队共分六路,拜泉县警备队归第三路统带指挥。
第三路统带管辖区为拜泉、克山、德都、讷河等县,该统带部驻拜泉县城,统带为李德义。改
编后拜泉县警备队为十三、十四两个骑兵营,均驻县内。每营4个连,每连2个排,每排2个班。
每营官兵176名。
第十三营营长兼第一连连长杨连芳,第十四营营长兼第二连连长张盛福。
其驻地是:
第十三营营部和第一、二连,官兵101人,驻拜泉县城,第二连官兵45人驻乾元镇;第三
连官兵38人驻中兴镇;第四连二排官兵11人驻富强镇。
第十四营营部和第一、三连官兵101人驻三遭镇;第二连官兵45人驻花园(在县东北,距县
90里);第四连官兵45人驻石泉镇。
民国18年(1929年)2月,黑龙江省警备队,奉命改编为保安队,驻拜泉的省警备队改编为
拜泉县保安大队,大队长李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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