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清乡和剿匪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清乡和剿匪
一、民国3年的清乡
民国3年(1914年),拜泉县境胡匪增多,县当局开展“清乡”进行镇压,查获崔双辫子、
李万荣等10余人,均被处死。是年冬,王理堂(外号王大板子)继续“清乡”,又获胡匪多名,
在严刑拷打后也被镇压。民国4年(1915年),县公署续办“清乡”所获胡匪也分别予以判处。
经镇压县境内胡匪大为减少,清乡也随之停止。
二、民国1 8年至20年(1 929至1 931年)的“清乡”
县公署据省令,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成立了县清乡局,以县长段耀先为局长,以县
公安局长为副局长。此次“清乡”,县当局采取了许多措施和手段,强调围剿时,军警和保卫
团互相配合;实行清查户口,互保连坐,控制私民枪械,实行私人枪械烙英编号,严禁“不正
当”的集会;加强军警巡逻、会哨;大路两旁和距村屯一里内禁种高禾作物;整顿乡保和公安
局、所骨干,撤换“不称职”者;整修县城和较大镇街城壕;县清乡局长段耀光亲自下乡指挥
剿捕等等。措施和手段虽多,也捕获少数胡匪,但因群众对“剿匪”态度冷淡;统治集团内部
矛盾很多,上动下不动,此动彼不动,有的通匪、济匪;更多的是属于空喊,所以,清乡实效
甚微。
三、民国7年的剿匪
1919年,苏联十月革命后,红军与白军在中苏边界附近激战。为阻击白军逃入我国境内,
驻拜泉军队奉命调往黑河。拜境空虚,匪势四起,比较大的股匪有“青山”、“跨海”、“九
江”、“哈尔滨”、“铁公鸡”等。是年12月,驻军与警察队赴股匪“青山”住地东乡三马架
屯(现国富乡合理村)“剿匪”。经交仗,胡匪大多数被歼,后又追剿股匪“跨海”至安达县阚
家店。这两次交仗,打死胡匪13名,缴枪13支,胡匪首领赵福禄、赫永等被俘,后被处死,县
内其余股匪有的躲进东山里藏匿,有的插枪潜伏。
四、民国11年至1 2年的剿匪
1922年县境内胡匪又起,东部尤多。是年,股匪“分江”300余人攻进中兴镇,袭陷警察
所,枪支尽被缴去,绑去人票12名,商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经省骑兵第二旅二十团和县常驻
保卫团与“分江”在龙泉镇(现依安县依龙镇)交仗,“分江”首领投降,后被处死,其财产被
没收。
民国12年(1923年)2月14日,土匪“黑河”、“穿地龙”、“人和”、“天星”等300余人
攻入三道镇。驻镇陆军一个连守营未出击,商团奋力抵抗,被打死4人,保卫团五、六、七队
慌忙从南门撤逃,被打死一人。进镇土匪被打死8名,伤13人,群众死6人,伤3人。“天德源”、
“复兴泉”、“福巨永”、“祥顺公”等50家商店、工厂损失江钱22 787千吊,绑人票19人。
保卫团和县佐公署损失大枪99支,短枪1支,子弹1万余发,县佐公署正房3间、民房70间被焚
毁。于此前后,富强镇、石泉镇、兴隆镇等镇街也被土匪攻占。对此,当局组织军队警察进行
了镇压,民国12年4月23日,龙江道署第二路游击队兼第一路统带廖金芳率官兵于利字3甲3井
与“黑河”、“天奎”等400人交仗;又于5月5日,与“江南”、“江北”、“平国”等在侯
家店接仗,打死土匪30多名,缴获马30余匹,打下人票30余人。胡匪经此次挫折,其势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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