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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培训

第二节 教师培训






一、解放前对教师的训导与控制

清末和民国时期清宣统元年至民国5年(1909至1916年),每年都利用寒暑假,通过讲习所,
召集教师1至2次进行讲习。每期少者10余人,多者60余人,每期2至3个月。民国7年(1918年),
师讲所改为一年制,负责在职小学教师短期轮训和全县塾师的录用考试,择其成绩较优者录取,
发给许可证,不及格者一律取缔。民图16年(1927年),全县塾师分期考试,第一期合格者60名。
民国18年(1929年),经考试,塾师入讲习所学习的,第一期50名,第二期32名。

  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实施奴化教育,使教师真正成为执行其教育宗旨的工具,对现职牧
师实行许多“养成”措施。伪大同二年至伪康德2年(1933至1935年)伪龙江省教育厅举办教员
讲习12次,每次拜泉县都抽调3至4名教师前去受训。讲习科目有。建国精神、王道政治、教育
行政、私塾改良、学校训育、社会教育、国语教学法、教育统计、修身、作文指导10个方面。
同时,对私塾教师也加强了控制,在教学内容上,一是增加了日语,二是加强了教学内容审查;
在思想控制方面,加强了对塾师的“训导”。塾师稍有不满,就会被扣上反满抗日、思想犯等
帽子。

  二、解放后教师的培训与提高

  解放初期中小学教师,除伪满遗留下来的,多数是随时招聘的旧知识分子。建国以后,随
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每年都招考一些教师,但教师队伍的文化知识水平参差不齐。1951年,全县
714名小学教师,其中40%是高小毕业生。为迅速提高其文化、业务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主
要是采取在职培洲和在工作实践中教学相长,教师之间能者为师,互教互学,业余自学,钻研
教材,改进教学,提高很快,不少教师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1956年,中小学教师达近千人,比1949年增加1倍。为系统地有计划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
平,县设立了教师进修学校,配8名专职教师,定期下乡到点上给教师讲文化课。教师进修的
具体要求是文化水平未达到初中、初师毕业程度的小学教师和未达到高中程度的中学教师,都
要用一定时间学习文化课,使他们分别达到初中、初师和高中、中师程度。1957年县教育科设
立教学研究室,负责全县的教学研究工作,配备6名教学研究员,重点抓教师业务的提高,具
体组织、帮助教师结合教学工作学习教材,改进教学方法。

  在教师进修方面,1958至1966年,组织教师参加初师函授和中师函授,先后两期。语文、
数学双科结业的初师毕业者1 512人,中师函授毕业者425人。1960年全县29名中学教师考入东
北师大函授学校,考入哈尔滨师范学院学习的35名,外地培训的中学教师34人。

  1966年下半年至1970年,教师进修学校停办,教师函授学习中断。

  1971年,恢复教师进修学校,进修学校教师只配几名。到1975年,重点抓公社中心校辅导
导员学习,组织中文函授预备班学员学习。1978年配齐函授教师13人。1980年招收小学教师中
师函授学员1 093人。其中语文科523人,数学科570人。

  1978年,全县中学教师考入高中专科函授语文的82人,数学62人,政治22人。1981年毕业,
得到函授专科毕业、正, 1982至1985年,考入高师函授学习的初、高中教师本科在籍生18人,
专科在籍生71人。

  教师进修学校恢复后,设教研组,内设小学语文、数学研究员,中学语文、数学、政治研
究员。1979至1981年成立教研部,配齐了中学物理,化学、外语、生物、史地研究员以及中学、
小学兼职负责音乐、体育的研究员,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在教学业务上的提高。教学研究员的
日常工作,一是深入学校、课堂,帮助教师研究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二是深入点校抓改革、
抓经验总结推广。教学经验;三是举办教材教法短训班,根据教学需要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或
报告会,学习新知识、新教法。

  1981到1985年,教学研究员组织中小学各科教师学习教材、听辅导讲课3 000多人次,并
组织全县749名中学教师参加本省组织的3次教材过关会考,各科分别得到合格证的552人,小
学教师参加考试的1 444人,有1 332人得到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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