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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标准计量

第四章 标准计量




解放前,各行各业使用的尺、斗、秤之长短、大孝轻重都各有差异。据民同3年《拜泉县
志》载:“拜属度量衡制度较省城微有差异,商家所用普通尺比营造尺短7分,斗比省斗小3升
7合,衡则平银者用江平,衡物者用普通秤”。虽然当时也许明令用公制斗、秤,但官吏、地
主和不法商人仍趁机伪造,以从中取利,盘剥广大人民群众。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标准计量工作极为重视,在没有建立县标准计量管理部门之前,县社
和粮食等单位都有自己的计量检定组织。1959年6月县标准计量检定所成立。从此对工厂、商
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上的计量器具进行了统一管理,改变了计量混乱的局面。该所成立后,
隶属县科委领导,有职工3人,分别去省、地计量部门学习业务。1960年开始进行计量检定管
理工作,并在北大街路东设立1个检定点,对各单位所使用的长、热、力等方面的计量器具进
行普遍检查和管理。这时的没备和工具只有1盒量块,1把油表卡尺;衡器检定器具有8个带铁
链的砝码。1963年该所发展到4人。1965年6月改称标准计量科,共有职工5人,后又恢复计量
所,1966年发展到7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工业革委会直接管辖,1972年9月迁入新建
所址(西二道街路北),有砖瓦结构门市房7间,面积为120平方米,由国家拨款1.6万元建筑而
成。1978年又单独设立标准计量科,共有职工13人,并单独设立了党支部。1980年又发展到
15人,1981年增至17人。1982年迁入现址(东五道街路北),人员发展到25人,占地面积为350
平方米。

  1985年有职工23人,内设人秘、标准化、计量3个股,并附设标准计最检定所1处。

  县标准计量科把全县分成4片,包干管理,工作人员坚持每年下厂、下店、下队对衡器、
热工、长度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维修和检定。

  1975年为全县15个单位检修了51块压力表,为19个工厂培训了生产主任、技术员48人,使
他们在短期内掌握了标准化,清查了29个国营和手工业工厂,149种产品的质量,检定和维修
收入8 120元。

  1982年检修各种计量器具2 354台件,其中衡器1 351台件,压力表303台件,千分尺700台
件。到1985年共检修2 453台件,其中衡器1 623台件,并通过联检、评比,开展了“计量信得
过”单位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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