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农村文化设施 全县最早在农村建立文化站是1952年,分别在丰产、新生、中兴、团结、大众等乡建立了
5处。从1958年6月起,又在17个乡中建立了12个乡文化站。1959年城乡普及了文化站。
到1985年末,全县有23个乡镇。已建立国办文化站两处,乡镇文化站20处(民乐乡是新分
出的没建文化站)。文化站有房舍及活动场所14处,41间房,占地面积共820平方米,共有22名
从业人员。社办文化站20名工作人员,每年每人国家补助450元工资,其余活动经费由各乡镇
自理。
在农村有大队联合活动室224个(已达标准的148个),文明村39个,有坐位的影剧院10处;
有业余骨干341人(其中骨干业余作者105人);乡办剧团8个,74人;有阅览室18间。
1981年12月,三道镇文化站被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此外,还有电影放映、广播等设施(详见本章第三节)。
文化站发展一览表
页码>=49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