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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制度机构

第二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制度机构





  全县卫生医疗制度含下列各项内容:

  门诊制度;诊断书制度;处方制度;注射室制度;科早会制度;医疗统计制度,入院制度;
护理制度;会诊制度;查房制度,病案室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医疗差错及医疗报告制度;病
案讨论制度;危病人报告制度;保护性医疗制度;查对制度;观察室制度;转院制度;转科制
度;出院制度;医嘱制度;病人死亡处理规则,手术室规则;门诊小手术制度,大手术前讨论
报告制度;急诊室工作制度。

  1985年末全县的医疗机构有人民医院、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传染病院、精
神病院、牙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23个乡镇均有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卫生院下设有村卫
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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